近期,北京和浙江公佈了進口童裝的品質,有30%不合格。有媒體反映,現在一些國外企業出口到中國的產品品質存在問題,不符合國際標準,但他們卻說符合中國標準。商務部市場秩序司負責人表示,絕不允許進口商品在我國搞雙重標準,如果有違法現象,必須堅決打擊,予以取締(6月13日《人民日報》)。
近年來,有關“雙重標準”的事件頻頻發生,從國際品牌強生嬰兒洗髮水被曝在不同國家使用不同配方生產,到零度可口可樂原液被檢出禁用的防腐劑、麥當勞的麥樂雞被檢出含有化學成分等等,日常用品到食品行業都備受“雙重標準”的危害。國家商務部明確禁止進口商品在我國搞雙重標準,並嚴厲打擊違法現象,對於保障民眾的生命健康將起到重要的作用,值得肯定與期待。
禁止“雙重標準”固然是好的舉措,不過反觀我國現有的各種標準,普遍存在滯後的現象,所以應當以對比、反思,及時對相關落後標準進行修訂,與國際標準實現同步接軌,才能從根源上杜絕標準漏洞。以國際品牌強生嬰兒洗髮水為例,被查出含有人體致癌物質季銨鹽-15,該物質在北歐、日本等國家被明令禁止,而按照我國的標準則被批准為可以使用,甚至有毒物質二惡烷也允許原料自然帶入。再以乳製品行業為例,按照我國最新乳業安全標準,牛奶中的菌落總數標準由50萬個/毫升增至200萬個/毫升,而國外一般為10萬個/毫升,對菌落總數的放寬將直接影響人體健康,標準偏低,乳製品出現“雙重標準”也就不難理解。
進口商品在我國實行“雙重標準”,不能一股腦將責任全部推給相關企業。企業作為商品製造者,始終以利益最大化為目的,將目光瞄準國家標準的門檻,進而將產品以“雙重標準”進行生產,實際上是以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為前提,嚴格來說最多是道德的缺失,而不是法律法規上的違背。商務部表示將對實行“雙重標準”的企業嚴厲查處,這就涉及標準的問題,因為我國的一些行業標準較低,進口商品在符合標準的前提下進入,程式並不違法,如何對這些企業進行打擊?
所以,禁止“雙重標準”必須先“自提標準”,對相關標準進行“升級”,朝國際先進標準看齊。標準提高了,進口商品企業便無低標準可依,自然以高標準生產商品。換言之,只有標準提高,才能有效限制企業搞“雙重標準”,即便有企業鋌而走險生產低標準商品,對其進行處罰也合理合法。從這個角度說,“自提標準”是禁止“雙重標準”的必由之舉,同時還需加強執行力度,不斷完善監管體系,最大限度地讓“雙重標準”無所遁形。林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