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前天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的決定。根據新條例,對違法吸煙者將直接罰款50元。
數據顯示,我國每年有100萬人死於吸煙引發的各種疾病,有10萬人死於被動吸煙。這表明,少抽煙乃至不抽煙,對健康長壽有好處。退一步說,即便你不顧健康“自暴自棄”,也不能拖累別人,讓周圍的人被動受害。所以,至少在公共場所不應抽煙。
以前的先警告再罰款,實際上等於給執法打了折扣,給了煙民迴旋餘地。所以,禁煙的效果很差。現在,發現違犯《條例》者就直接罰款,這有利於執法,也會收到明顯效果。新加坡禁煙成功就是個範例。新加坡在2006年就將禁煙區擴大到所有封閉的公共場所和大部分露天場合,對違法者嚴厲處罰:初犯者罰款250新元(約合人民幣750元),再犯者罰500新元,第三次違反規定則處罰1000新元。甚至規定,屢教不改者要做義工或接受最高1年的有期徒刑。到過新加坡的人,無不讚嘆其乾淨,看不到煙頭,可見新加坡的禁煙極有成效。
對吸煙者直接罰款只是控煙的一個步驟,要實現控煙目標,還有許多事情要做。首先,要在輿論宣傳上加大力度,不僅要在相關場所顯著標示“禁止吸煙”,而且要在香煙盒上印製骷髏等標識,絕不給香煙做廣告,讓吸煙危害家喻戶曉、婦孺皆知,讓公民從思想上形成對吸煙的抵制意識。其次,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要堅決履行控煙職責,違者必究。如英國禁煙法規定,禁煙場所的經營業主如不禁止吸煙行為,將會被處以最高2500英鎊的罰款。執法者認真履行職責,才不會給公眾留下執法不力的印象。最後,必須改革“九龍治水”的管理辦法。《條例》規定控煙由愛衛辦負責組織協調,衛生、教育、文化、旅遊、交通、藥監、工商等部門各負其責。這可能是各部門都管,又都不管。現在,有罰款了,會否出現各部門“爭先恐後”搞罰款的局面?因此,在對違法吸煙者罰款問題上,必須明確執法主體,不能誰逮住誰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