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 食以安為先

時間:2012-07-16 10:59   來源:光明日報

  “2011年,偵破食品安全類犯罪案件5200余起,抓獲涉案人員7000余人,286人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緩。”這一食品安全整治的“戰績”公佈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討論。人們在對“整治風暴”拍手稱快的同時,也表達了對食品安全問題多發頻發的擔憂,對保衛餐桌更加強烈的期待。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這深刻道出了食品對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性。食品安全,關乎每個人的健康和生命。能否保障食品安全,讓人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對老百姓來說是“天大的事”。

  食品安全問題為何多發

  近些年,各種食品安全違法資訊不絕於耳。每到此刻,人們都會提出這樣的疑問:為什麼在生活水準大大提高的今天,會突然出現這麼多的食品安全問題?

  許多國家的發展歷程表明,一個國家的食品安全水準與其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密切相關。當前,我國正處於發展轉型時期,也處於從保障食品供應轉向保障食品安全的進程中。這個階段,食品安全問題往往多發易發。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食品產業小、散、亂突出。我國是食品生產消費大國,食品生產經營者有1000多萬戶。但產業素質總體較低,80%以上是10人以下的作坊式小企業,還有2億多農產品種植養殖戶。如生豬養殖,美國養豬戶數為7萬,而我國有6700萬。生產經營者規模小、數量多、分佈散,不僅自身安全管理意識和能力較弱,也給監管帶來很大困難。

  從業人員素質不高。與其他行業相比,食品行業從業人員素質相對較低。據統計,我國從事農產品生產的3.4億人中,文盲和小學文化程度者約佔40%;食品工業和餐飲行業1600萬從業人員中,85%以上是受教育水準相對較低的進城務工人員。從業人員缺乏法律意識和專業技能,加大了違法違規的概率。

  違法犯罪成本過低。“法不足畏”,往往使一些人逐利而往、知法犯法。如對不法企業的經濟處罰,2011年以前上限為“貨值金額十倍以下”或“十萬元以下”罰款。2010年查處一起案件時,違法企業總經理叫囂:“最多判我三年就出來了。”同年另一起“窩案”中,有超過20%的涉案人員屬於再犯。

  監管存在薄弱環節。與食品安全嚴峻形勢相比,監管執法存在“短板”。如多頭管理體制,容易產生“人人都管事、事事無人管”的監管盲區。監管人手不夠,執法裝備匱乏,“眼觀目測”難以發現安全隱患。安全標準、檢驗檢測、風險監測等技術體系還不完善,很難實現事前防範、科學管理。另外,有的執法人員法制觀念淡薄,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

  百姓心聲

  ●“食”字下面是“良”字,人無良心不為食,食品生產必須是個良心活。

  ●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天良喪盡,國家應該實行嚴刑峻法,使其傾家蕩產,真正讓不法分子不敢犯法、犯不起法。

  ●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社會責任感最重要。一旦責任感缺失,你生產的“毒豆芽”害了他人,他推銷的“地溝油”也有可能傷到你,就會導致害人害己的“惡性迴圈”。

  ●只有嚴格監管好企業的“出口”,老百姓才能放心地“入口”。

  ●監管部門不僅要“主動作為”,更要“科學作為”,改進協調機制,提升技術手段,與時俱進地完善食品安全檢測標準,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編輯: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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