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城管,給形象加分了麼

時間:2012-07-17 11:14   來源:錢江晚報

  朱彗卿 繪

  “洋城管”,頭一回聽說吧?昨日的新安晚報報道,7月14日下午,在合肥市北二環,“洋城管”普林斯用不太熟練的中文規勸一違停司機:“朋友,握個手!您的車不能停在馬路上,請離開!”司機愣了下,隨後緊握“洋城管”的手笑了,很配合地將車開走了。

  城管的點子真多,想得出聘請外國人來當城管志願者。與中非留學生普林斯同時受聘為街道城管志願者的還有來自南非的秦波、阿富汗的賈瓦德,他們與當地城管一起上街執法。

  還別說,這新鮮玩藝兒似乎蠻管用的,普林斯一上街就成了市民眼中的風景。他彎腰勸攤主,幫著商販挪攤位。當然,洋城管是客人,況且客人來勸導主人了,再不給面子,反而跌了自己的面子。再說了,人家很友好地“朋友,握個手”,你能不表現一下“哥兒們”義氣?更何況,你有這個能耐卷著舌頭,很費力地去跟他說生硬的普通話嗎?肯定是沒得聊,那咱就識時務吧,收攤,開車,走人。

  所以,看起來,“洋城管”所到之處,似乎小商販都很配合,給予了尊重,但這種溫馨的場面只是一種假相,商販們尊重的是客人而不是城管,它既不能說明城管們很可愛,也不能說明潛在的衝突被化解了。

  三個“洋城管”很賣力,忙得汗流浹背,說是要為正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合肥“做點貢獻”。也許“外來和尚好唸經”,但要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還得靠國人自己的真心努力。比如城管的執法形象文明不文明、合法不合法就很重要,請來“洋城管”,能解決什麼問題呢?是想為自己的形象加分,還是想弘揚本國優秀的城管文化?無論如何,在一味追求城市光鮮,而忽視個人生存利益的當下,城管還不是展現一個城市文明程度的舞臺。

  我還有一事疑惑,志願者是公益使者,他們沒有執法權,更非執法主體,怎麼可以隨意穿戴正規城管制服和標誌?怎麼在城管執法中成為了主角?按照嚴格的法律規範,他們只能協助有執法資格的城管隊員的工作,充其量只能做做下手。怎麼容許他們“喧賓奪主”當起了執法一線主力軍,以至成為城市一道讓人圍觀的西洋鏡?(王國榮)

編輯: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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