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北京、深圳兩個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啟動取消藥品加成的醫藥分開改革,並以取消藥品加成為突破口,推進公立醫院改革。這種策略的選擇正是因為我國長期以來醫藥不分的體制。
醫藥不分的原因是醫藥難分,是醫療衛生投入體制缺陷造成的。公立醫院由政府舉辦,但在以藥補醫體制下,經常偏離公益性方向,由於監管者也是政府自己,醫藥不分被拖成了痼疾。因此,公立醫院改革,首先要厘清辦醫者和監管者的職責,實行職能分開,由兩個部門分別承擔,才能真正解決醫藥不分、“以藥補醫”的難題。
公立醫院由政府舉辦,具有三種核心特徵。它們是政府醫療衛生制度的執行者和醫療服務的提供者,具有公益性;是藥品這一特殊商品從生產環節“跳”入消費環節的實現者,具有商業性;是醫療服務提供與醫療服務消費關係中的主導者,具有權威性。
醫院的醫療行為,既是體現公益性的技術服務,又是體現勞動價值的收費服務。這就容易造成醫院醫生的兩面性:一面是救死扶傷的“白衣天使”,讓人心存敬仰;一面又是堅守交換原則的“商人”,讓人擔心誠信。
在管辦不分體制下,政府無法界定清楚公立醫院的公益性和非公益性,市場化和非市場化。原因就是管辦不分體制使政府不能有效行使對醫院的監督管理職能,導致了監督缺失。政府公益性的辦醫方針,也無法得到有效貫徹。
所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立醫院回歸公益性的方向,就必須堅持管辦分開,加強對醫院運作的監督管理,保證醫院行為能夠體現政府醫療衛生目標,不偏離公益性辦醫方向。
政府辦醫,當然要管醫,才能保證政府醫療衛生目標的實現。堅持管辦分開,不僅是醫改的方向,也是科學的制度設計。讓兩個部門分別承擔政府辦醫職能和監管職能,對醫院的監督管理必然加強,醫院才能真正回歸公益性。(余群 安徽省發改委、醫改辦副主任;李紅梅 人民日報記者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