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教授造假力度不妨大些

時間:2012-07-30 15:33   來源:法制日報

  北京化工大學7月28日發佈公告,經調查核實,該校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教授陸駿盜用他人學術文章並偽造履歷,屬嚴重學術不端行為,決定予以開除。此前一天,他已被取消國家“青年千人計劃”入選資格。陸駿今年39歲,去年11月成為該院教授,今年3月入選國家第二批“青年千人計劃”,可獲中央財政人民幣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及其他工作條件和生活待遇。近日,他發佈的一份“招聘啟事”遭網友質疑,“打假鬥士”方舟子隨後在微博中跟進揭露,發現其主要論文、學歷及工作經驗,均假冒國外同名(姓名拼音字母相同)學者,實施“移花接木”之術騙取名利(7月29日《京華時報》)。

  陸駿被北京化工大學開除,可謂“閃電”般的速度。從方舟子舉報到陸駿被開除,用時不過一天,速度可謂驚人,要知道27日下午5點22分已經是下班時間,28日則是週六。陸駿假借同名學者論文牟取利益,這假造得太離譜,直比廈大教授偽造博士學歷,被網友封為“史上最牛造假”並不為過。與此同時,陸駿被處理,也創下了史上最快速處理造假教授的紀錄。

  陸駿被快速處理,可以歸結為三點原因:其一,其造假太過小兒科,容易核實;二是方舟子的舉報,以及其打假名人的聚焦、放大效應;三是中組部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專項辦公室的雷厲風行,北化工的不敢怠慢。

  短短時間內,有兩個教授造假被揭曝、被高校辭退,如果總結經驗亦有三條。首先,打擊學術腐敗、遏制學者造假,應發動民眾,激發民眾的監督動力,無論是廈大的傅瑾還是北化工的陸駿,當初都是由網友先發現的;其次,重視方舟子的聚焦和放大效應,方舟子有“打假鬥士”之稱,多年來的打假積累了不少經驗及聲名,一經其介入,容易引起人們關注;最後,尤其離不了相關部門以及高校的清理門戶的決心。從廈大到北化工,特別是中組部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專項辦公室,反應神速,民間打假再有激情,社會上對學者造假再零容忍,如果相關部門無動於衷,如果高校默不作聲,一切都是白搭。高校有維護自身形象和學術尊嚴的責任和義務,對造假教授不能手軟,不能推諉,更不能遮蔽。

  一個又一個學者造假被揪出來,對純凈當前的學術界大有裨益。但是,爛桃多了,也得反思盛桃的筐有沒有問題。造假教授為何如此之多?造假教授被發現,為何往往都是民間舉報而不是制度自檢?應該說,我們並不缺少制度,亦不缺少監管學術道德的部門。問題在於,制度雖在,但沒有有效發揮作用。從傅瑾事件來看,廈大在制度的執行上不嚴格,甚至根本就未執行。陸駿能夠入選國家第二批“青年千人計劃”,也與相關制度未被嚴格執行有關。可以說,一些教授的造假並不高明,很多時候簡直太拙劣,明眼人一看便知,如果制度真正落實,他們就不可能順利成為南郭先生。

  傅瑾、陸駿被所在高校開除了,但從坊間反饋看,網友對他們被簡單開除並不滿意。眾所週知,幾年前發生了一起假博士生被判刑的案例。2004年,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劉志剛,向鄭州航院謊稱自己是北京大學在讀博士生,並提交了他編造的工作經驗、科研項目、發表論文、英語水準等個人簡歷。該學院信以為真,支付給劉志剛4萬元安家費,三個月工資6000元,並分配給他12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後來,劉志剛被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以及退賠損失。同是騙取高校,無論傅瑾還是陸駿,其獲得的利益恐怕遠遠高於劉志剛,是不是該受到更嚴厲的懲處?如果違法成本過低,學者造假未被依法科以詐騙罪,學者造假的衝動也許就無法遏制。(秦淮川)

編輯: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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