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曝光的武漢市萬餘輛新愛麗舍計程車制動系統“安全隱患”新聞,使計程車管理問題再次浮出水面。武漢的萬餘輛新愛麗舍計程車儘管沒有ABS制動系統和EBD系統等配置,剎車鼓小于正常尺寸,賣給計程車司機的價格卻比配置齊全的同品牌汽車高出近一倍。計程車司機們當然不會自願當“冤大頭”,管理部門是否存在濫用公權的問題由此被帶了出來。
對於媒體記者提出的選擇計程車類型是否經過公開招投標、花高價買低配車是否有貓膩等問題,武漢市交委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堅稱車輛配置符合規定標準,計程車司機交的錢包括了獲取計程車運營權的所有費用。這又使人們陷入了困惑:落後的標準怎麼總是成為一些部門和企業的“遮羞布”?明明是買車的一次性費用,怎麼可能包括按年或按月繳納的承包費?真可謂“剪不斷理還亂”。
當前一些地方的計程車管理可以說問題很多,深究之下不難發現,公權過多、過深地介入微觀經濟活動甚至與民爭利是重要原因。有利可圖的事爭著管,無利可圖的事沒人管,造成“越位”“缺位”現象並存。媒體對這一問題“窮追猛打”,是希望借此弄清城市計程車管理問題所在,進而推動從體制機制上徹底解決問題。(新華社記者 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