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昨天的報道說,一位農民工為討千元工資,得辦9種證;“4次還嫌急,還有20多次的呢”……中央三令五申不準拖欠農民工工資,儘管多部門聯動推動“清欠”工作取得效果,但一些被欠薪者仍倍感無助與無奈,頻繁遭遇“彈簧門”。艱難討薪的背後,折射的是一些部門“踢皮球”式的工作作風難改。
為了討千元工資,辦9種證,這還不把人折騰死。去有關部門4次都不夠,要跑個20多次,這討薪的成本得有多高啊!一些證,是需要欠薪的老闆提供的,可是你想想人家會給嗎?而且那麼多單子要填,這對文化程度不高的農民工們來說,也是道難以越過的坎。當討個薪到有關部門遞交投訴申請書都要排長隊的時候,很多討薪者也就只能打退堂鼓了。漫長艱難的討薪過程中,他們也只能無奈地通過跳樓秀等種種出位的方式來贏得關注和同情。
相對於討薪來說,欠薪的成本就低得多。你不用排隊去填這麼多表格,不用提供這證那證,不用像一個皮球一樣被踢來踢去。欠著就欠著唄,反正也沒啥事。最新數據顯示,2012年全國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辦理拖欠工資案件21.8萬件,較上年增長7.5%。而據統計,自惡意欠薪罪生效以來,在全國範圍內僅有120人被判處刑罰。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司法解釋,希望對於欠薪入罪能加大查處的力度。
討薪者無能為力,欠薪者蠻不在乎,清欠行動能否見到成效,其實最後還得看政府部門的效率。討薪最後還得靠法律來保障,靠行政手段來實施,所以,另一種成本也就顯得至關重要——有關部門踢皮球、打太極、不作為的成本。當有關部門哼哼哈哈,完全不關心農民工的疾苦時,農民工們不向政府部門作揖,反而只能向河神關帝磕頭,他們能討到薪嗎?討薪過程中要經受推諉、踢皮球等八十一難,他們有耐心承受到底嗎?對欠薪入罪無所作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只是紙面上的一個法律新詞兒,沒有對無良老闆的震懾力,討薪能容易嗎?當有關部門無所作為、不積極作為需要付出領不到工資甚至要離開崗位的代價時,討薪者的悲催討薪路才可以走得順當一點。
別忘了,討薪不成功其實也是有著巨大的社會成本的,昨天還看到一則新聞:廣東高速路業主拖欠民工上億工資引發群體事件。社會都不穩定了,你還好意思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