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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得稅不得轉嫁給購房者”看上去很美

2013年03月13日 14:36:00  來源: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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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住建部副部長齊驥接受媒體訪談時說,40個重點城市的住房資訊基本上已經聯網;將交易所得稅轉嫁給購房者的行為嚴重違規,國家將會出臺保護購房者利益的措施。(3月12日 人民網報道)

  “交易所得稅不得轉嫁給購房者”,齊驥副部長的這番話顯然有所特指——最近國務院出臺“新規”:個人售房將按轉讓所得徵收20%個稅。有媒體認為,此政策是“國五條”的細化,為樓市調控十年來最犀利狠招,也彰顯了中央嚴控房價的決心。更有人認為,樓價調控加重個稅,難免會傷及無辜,特別是誤傷改善性需求,即售房人很可能將稅款加入房價讓剛需買單,這將意味樓價會再度攀升。

  “交易所得稅不得轉嫁給購房者”,齊驥副部長認為這是一個“認識問題”。所得者負稅,誰拿到了經營性收入,誰就該去負所得稅,得者不負則是違規。講政策論規定,這個觀點絕對正確。但是在市場條件下,很多政策規定卻是可以變通的,甚至不留半點痕跡。譬如,二手房價格被推高,房產個稅包含其中,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房產個稅悄無聲息地轉嫁給購房者了。在住房“剛需”的現實中,售房者懷抱的姿態是:“要買,你就全部支付或多支付房產個稅;否則,你愛買不買。”購房者恐怕也只能啞巴吃黃連,房產個稅這個利好政策也就嬗變為刺向購房者的一把利劍。

  “交易所得稅不得轉嫁給購房者”,這句“承諾”過於輕飄,只是看上去很美,在具體管控和操作中恐怕難以兌現。這對求房若渴的購房者而言,不是“定心丸”;對抑制房價,也恐怕與初衷南轅北轍。

  從2003年的“18號文”,到隨後出臺的“國八條”、“國六條”、“國四條”、“國十條”、“新國八條”,再到最新出爐的“國五條”及其細則……10年來,中央調控樓市的決心與力度不可謂不大,但是一邊各級政府著力抑制樓價,另一邊房價卻在一路高歌猛漲。為啥?全國政協委員、星河灣董事長黃文仔最近一針見血地指出:“調控房價,先調控政府。”

  抑制樓價要打“組合拳”,其中最重要的是“調控政府”,即政府部門要舍得“割肉”,比如大幅降低地價、減少稅費,特別是剔除重復收取的稅費,從根本上為降低房價提供空間。遺憾的是,無論哪一級政府部門出臺樓市調控政策,根本不涉及地價和稅費改革,而是動輒劍指房產商和消費者。換句話說,無論怎麼調控,政府部門的利益不僅不能動,而且還要變相得利,比如徵收房產稅和個人售房徵收20%個稅。政府部門不能再回避,抑或是佯裝糊塗。很顯然,“交易所得稅不得轉嫁給購房者”,並不能消弭百姓對房價邊調控邊上漲的擔憂。

[責任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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