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在沒有大人陪同的情況下可不可以獨自乘坐公交車?應不應免票?日前,發生在浙江溫州的一件事讓人們對此有了更深一層的思考。
3月13日,當地一小學二年級學生小琳獨自坐上301路公交車。因為小琳經常坐車,奶奶送她上車後就放心地離開了。然而,司機讓小琳買票,小琳說自己應該免票,也沒帶錢。隨後,司機將孩子趕下了車,此時離家還有6站路,孩子根本不知道怎麼走。目前,當事司機已被處罰。
“1.2米以下由成人帶領的兒童可以免票”,這條規定讓這一事件的性質顯得有些模棱兩可,有成人帶領方可免票?兒童獨自乘車就得買票?不管怎樣,二年級的小學生都是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獨自出行總有一定風險,哪怕在家長看來他已經足夠“勝任”。將小孩子趕下車,公交司機當然不對,但另一方面這也提醒家長,該承擔的責任還得擔。(李法明/圖 林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