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亂收費,給公路屬性一個說法

時間:2011-06-17 14:14   來源:工人日報
  據6月15日《工人日報》等多家媒體報道,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五部門日前下發通知,6月20日起,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一年的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糾正各種違規收費行為。比如,專項清理工作將對違法設置或到期仍然違規收費的收費公路項目及收費站(點),要立即停止收費,撤銷站點;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將政府還貸公路改為經營性公路進行建設和經營管理的,要立即實現屬性歸位。

  此舉體現出中央部委規範公路收費的決心,但是,要取得清理公路亂收費的實效,就要認真督查、嚴格執法,用強大的執行力確保各級交通部門與收費站不折不扣落實相關規定。而且,收費公路收費年限如何確定,收費路何時還清貸款,如何給臃腫的公路收費機構消腫,也需要週到的制度安排。

  不可否認,用“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辦法解決公路建設資金,確實大大改善了我國的公路交通狀況。“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潛臺詞應該是還完貸款就停止收費,還路於民。但是,沒有取得合法批文就收費,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延長收費年限,不公開收費還貸資訊,還完貸款本息繼續攫取暴利的收費站並不在少數。雖然五部委的通知切中了這些公路亂收費的要害,但同時也給清理公路收費站設定了近一年的緩衝期,有可能讓一些收費站上演最後的瘋狂。

  進一步說,我國公路問題不僅是亂收費,公路屬性界定不清更是現實問題。雖然不少地方政府把公路這種公共基礎設施轉變成了經營性項目,但是公路作為公共資源的性質沒有改變。且不說某些部門自己制定、審批公路收費標準與收費還貸的年限,是自說自話、缺乏透明度與公信度,就是公路投資成本、收費收入與合理回報到底是多少,收費站到底該拿出多少錢還貸、多少錢養人,公眾也極少有知情權與話語權。

  因此,在清理公路亂收費的同時,也應對“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公路建設模式做適當修正。雖說目前全面取消收費公路有困難,但是在規範收費公路管理之外,減少收費公路,縮短收費時間,降低收費標準,節約車輛通行成本,應該可以做到,只是會影響到某些部門的收費利益,有的地方有的部門不願意這麼做而已。

  從根本上解決公路亂收費問題,關鍵是要還原並強化公路的公益屬性。(葉祝頤)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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