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審計署公佈了其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較為詳實地告知了公眾三公經費到底用在了哪些地方,比如購車4輛,花費115萬元,公務用車206輛,平均每車運作維護花費5萬餘元等。審計署是繼科技部、中國工程院、國家文物局等部門之後公佈三公經費的中央部門,也是公佈內容最為詳盡的部門。雖然公佈超過了國務院規定的時間,但“遲到”總比“不到”好。
科技部等部門帶頭公佈三公經費使用情況,不僅是樹立自身良好形象的客觀需要,更是打造陽光政府、責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必然要求。與此同時,我們也要看到,還有一些本應該按照既定時間表及時公開資訊的部門,卻大多猶抱琵琶半遮面,並未按時公開。公開三公經費,實際上並無太大的操作難度,一些部門一拖再拖,說明三公經費公開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首先,觀念陳舊的問題。公開三公經費,是政府部門保持開放姿態、尊重納稅人知情權的體現。中央部門理應遵照國務院的要求,響應民眾呼籲,順勢而為,認真理清並公佈三公經費使用情況。然而,不可忽視的是,有些部門“打造陽光政府”的理念並不牢固,以為公開三公經費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是可有可無、可快可慢且由自己說了算的事情。這些帶有衙門色彩的舊習氣、老想法,無疑是有悖潮流、不合時宜的。
其次,利益糾葛的問題。公開三公經費,中央部門應該身先士卒、甘作表率,而不能局限于狹隘的部門利益。開誠佈公也許會對部門利益有一些影響,但從長遠來看,公開對於減少不合理消費、提高部門效率、優化部門形象都將大有裨益。中央部門承載著民眾對陽光政府的期待,理應著眼宏觀和大局,突破狹隘的利益觀,以自身努力破解公開機制滯後的影響,推動形成更加規範、透明和便捷的資訊公開制度。
另外,法不責眾的僥倖心理也值得關注。三公經費公開不及時,不排除一些部門心存法不責眾的僥倖。面對有關公開的明確規定,一些人還在看大流、觀局勢,能拖則拖,能緩則緩。殊不知,這樣的拖延和觀望,既左右不了資訊公開的大趨勢,也無法贏得社會公眾的尊重,反而會使自己因動作遲緩而減分。
公開三公經費,合乎百姓呼聲,有利國計民生,中央部門絕不能虛與委蛇、一拖再拖。所幸的是,科技部等部門已經率先垂范,產生了較為良好的示範效應。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更多部門陸續公開相關數據,這種公開、透明的做法一定能夠獲得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