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經費”作為所謂國家機密的時代,似乎正漸行漸遠。截至7月26日,已有84個中央部門公佈了“三公經費”,佔到了八成多。而外交部、司法部等14個部門仍未公開。
其實,三公經費並不只是中國特色,只要政府有公務,大多會有公務出國、公務用車、公款接待。事實上,現下公眾質疑的並不是三公經費的存在,而是三公經費該以什麼樣的方式公開,以及公開後又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從目前來看,除審計署細化到每輛公車的平均費用外,其他大多數部門只是簡單地向公眾交代幾個數據,所謂的公佈也只是“曬”一下帳單而已。而數據之間有的竟然相差億元,比如說,中科院公佈的2010年三項公務消費中,出國(境)費用接近1.13億元,而住建部的同樣支出則為440.25萬元,懸殊如此之大,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再加上各部門對三公經費的解釋惜墨如金,多以一個籠統的數據大而化之,有的連每人平均消費也無法計算,因而公眾根本看不出這些數據是否真實,也無法斷定這些三公消費是否合理。同時,不少部門尤其是一些權勢部門,會倚仗手中的權力,讓別的單位來為自己的“三公”消費買單,花的既不是財政撥款,也不列入自收自支,如此公佈的三公經費,自然難以體現真實的三公消費。
畸高畸低的三公經費數字,即便公佈也只是相當於數字遊戲,意義又何在?而造成這一切的根源即在於我們沒有制定三公經費的明確標準,沒有標準的約束,各部門想花多少錢就花多少錢,到時只要向大家公佈一下即可,即便數億的三公經費,消費時很天經地義,消費後也無法進行問責。
以每人平均三公消費為例,國務院扶貧辦約為10816元,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為5093元,中科院為4610元,農業部為2500元,交通部為1940元,衛生部為476元……既有超萬元的,也有不足500元的,究竟多少才算是一個合理的消費標準?再細化到公務接待,中科院去年的接待費是9995萬元,國稅總局的日均接待費為180萬元,而住建部的公務接待費去年決算和今年預算分別僅為26.07萬元和13.95萬元……同為政府部門,難道不同部門的公務接待,規格相差如此之大?
反觀其他國家和地區,在三公經費上都有明確的標準規定,甚至細化到公務餐的金額不得超過多少。如在我國香港,特區政府規定,公務接待的午餐、晚宴每人平均上限分別為350港元與450港元,並且不得有魚翅、鮑魚,菜品原則上最多6道,吃不完要打包帶走;公務出境時,符合乘坐商務艙的公職人員,如航班飛行時間短于4小時,最好選乘經濟艙,其餘人員一律乘坐經濟艙,酒店住宿費用不得超過出訪津貼的60%……在美國,總統及其夫人接收到的禮物如果超出200美元,就必須上繳;新加坡公職人員可接收的禮物標準只有50新元,拒不上繳者將視同貪賄而受懲。這些細化的標準規定,約束著政府部門和公職人員的公款消費。
因而,公開三公經費很有必要,但為三公經費制定標準同樣重要。否則公開也就失去了意義,既不能降下行政成本,也無法規範政府部門正確有效地行使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