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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攔車喊冤”不能成為官民溝通的常態

2011年08月23日 14:25:00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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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8月22日《南方都市報》報道:日前,長沙市委書記陳潤兒與市長張劍飛在檢查工作結束後回城的路上,遇到了長沙市岳麓區橘子洲街道辦事處天馬村村民攔車喊冤。報載村民們“埋伏”在一段正在施工的馬路兩側,利用綠化帶和圍擋的遮掩隱藏形跡,等到車隊到達時突然衝出,跪在地上攔車喊冤,反映村內的腐敗問題。

  面對突如其來的狀況,陳書記與張市長一行下車扶起了村民們,並承諾到村內解決實際問題。此舉令村民們感激不盡,稱其為“好書記、好領導”。

  然而,這種“攔車喊冤”的行為,只能算是一種無奈之下的非常之舉,絕不應當成為官民溝通的常態。

  “攔車喊冤”這樣的行為古已有之。草民蒙冤,無從申訴之下,往往進京攔住青天老爺的轎子喊冤,甚至冒險告“禦狀”。這確乎需要很大的勇氣,因為攔轎的人必須在特定的地點喊冤,否則便可能有“犯蹕”之罪;而且若是冤情不確鑿,還會被打板子。當然,陳書記和張市長應對得當,並沒有以官威壓服群眾,是值得肯定的。

  但這也從側面反映出群眾訴求渠道的不通暢。法律賦予了公民正常信訪的權利,政府也設有專門的信訪部門,但是在實際工作過程中,信訪工作並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和尊重。更有甚者,某些地方政府將是否有群眾信訪,視作官員政績的重要考核標準。這就造成了一部分官員千方百計地阻撓信訪,阻斷了民意上達的渠道。久而久之,群眾對於正常的信訪喪失信心,只能重拾封建社會這種孤注一擲的做法,冀圖自己的意見訴求得到更迅速的傳達和更懇切的回應。村民們這種“打埋伏”,左躲右閃小心翼翼的舉動,正反襯出現行信訪制度的尷尬。

  這些村民攔車喊冤的舉動,固然出於無奈,在動機上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這反映出我們這個急速轉型的社會中,部分群體的民主與法制意識仍然欠缺。攔車並下跪,向官員以及官員手中的權力膜拜,而弱化甚至放棄了自己作為一個公民應有的申訴權利,這無疑有悖於民主平等的準則;從法治的角度看,反映腐敗問題沒有走司法調查的途徑,而寄希望於“一把手”的個人決斷,也是不妥。這種以行政干擾司法、以人治代替法治的想法,是典型的“青天思維”。

  所以。一方面,政府要重新審視現有的信訪系統,更大程度地保證民眾正常信訪的權利。各級官員應當在日常工作中對群眾的呼聲予以充分重視,高品質地解決問題,決不能等到群眾攔車喊冤之後,才停下尊貴的腳步。而民眾也應該牢記主人翁意識,懂得利用自己的權利以及法制的力量,站起身來與官員們進行平等的、理性的對話。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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