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千萬的廳官自稱“我是法盲”打誰耳光

時間:2012-02-28 08:42   來源:人民網

  2月23日,新疆有色地質勘查局原局長楊有明涉嫌與同夥貪污1288萬餘元、獨自受賄546萬元案在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楊有明在庭審陳述階段說:“其實,我一直是工程師,我直接從工程師一下子升為局長,我不懂管理,思想上也沒有準備。”楊有明還不止一次地苦笑著說:“我是個法盲,我不懂法。”(2月27日《法制日報》)

  副廳級官員自稱“我是法盲”,筆者理解,首先應該是句大實話。如果不是法盲,又怎麼會與同夥貪污1288萬餘元鉅款呢?又怎麼會獨自受賄546萬元呢?貪污受賄是要坐牢甚至要丟命的呀,誰想坐牢、誰會要錢不要命,一個普通百姓都會做出正確選擇,一個副廳級官員難道還不會?

  其次,副廳級官員自稱“我是法盲”,更像一個低級謊言。難道你是法盲就能減輕或者免受處罰?完全想錯了!企圖以“我是法盲”來掩蓋自己的罪行,來規避和減輕處罰,簡直是癡心妄想!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你是副廳級官員,犯了罪也與庶民同罪同罰;你不懂法,只要還有活命的機會,你可以邊改造邊學法。當然,如果連命都保不住了,那你在人世間就只有永遠留下“法盲”的名聲了。

  副廳級官員自稱“我是法盲”,不管是真話還是假話,都打了某些人的耳光——怎麼能讓一個“法盲”屢屢升遷呢?一個思想上沒有準備、不懂管理的人,居然一下子從工程師直接升為局長?而且楊有明的罪行,是在擔任新疆有色地質勘查局局長期間犯下的,但是在這期間,楊有明不但沒有東窗事發,反而被提拔為副巡視員。這真是應了坊間一句老話:邊腐邊升、邊升邊腐!

  一個副廳級落馬官員在剖析自己涉嫌貪腐的原因時稱“我是法盲”,既讓人啼笑皆非,又催促世人警醒。第一,在建設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今天,在提拔考核官員時,對於法律素養的考評不可或缺。第二,還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如何對已經使用的幹部進行教育和管理,對幹部的權力進行有效監督。

  “法盲”官員的出現,是當今社會的恥辱。杜絕“法盲”官員,不僅需要相關部門真正發揮作用,把好幹部的考察關、使用關、管理關和監督關等一道道關口;更需要每一個社會成員擦亮眼睛、主動有為,敢於對“法盲”官員說“不”。同時,挖出了“法盲”官員,也讓“法盲”官員付出代價,以儆效尤!(毛開雲 原題:貪污千萬的副廳官員自稱“我是法盲”打了誰耳光)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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