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赤裸裸的“救市”與宏觀政策指向唱反調,理應立即叫停
5月7日,揚州市財政局、房管局聯合出臺通知,從今年7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成品住房進行獎勵,執行期暫定一年。購房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可向房屋所在區的相關部門提出申請。(5月8日《新華日報》)
據悉,揚州對個人新購買的成品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對購房人給予所購房合同價款6‰的獎勵;對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給予所購房屋合同價款5‰的獎勵;對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給予所購房屋合同價款4‰的獎勵。以800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的房子為例,優惠幅度大概在4000元左右。
儘管獎勵幅度並不算大,但在房價回歸合理水準的過程中,這樣的獎勵措施,具有明顯的“救市”意圖。雖說今年“救市”的城市不少,有的最終被迫叫停,有的還在土地、公積金等方面繼續變相“救市”,比如,武漢、瀋陽、廣州等地陸續出臺或重申了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房的優惠政策,但揚州的獎勵式“救市”更離譜,應該立即叫停。
其一,此時“救市”不符合宏觀調控要求。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在今年兩會期間所說,就是要繼續堅持房地產業宏觀調控的各項政策不動搖,促進房地產業長期健康穩定發展。儘管宏觀政策沒有明確禁止獎勵式“救市”,但揚州“救市”卻與宏觀政策指向唱反調——房價回歸合理水準過程中遇到了地方阻擊。
雖然很多地方通過鬆動土地政策、推出公積金優惠政策來“救市”,但鬆動土地政策並沒有收到多少效果,公積金優惠政策也多是針對首套房。相比之下,揚州的獎勵式“救市”是赤裸裸的,不分剛需與投資,目的就是讓樓市不降溫,或刺激樓市升溫,試圖通過“救市”來消化成品住房的庫存,並給當地樓市傳遞信號,讓房地產投資繼續拉動GDP和地方財政。
其二,只對購買成品住房進行獎勵,是否是針對部分開發商“量身定做”值得懷疑。所謂“成品住房”就是精裝房,眾所週知,有的開發商供應的是精裝房,有的開發商供應的是毛坯房。揚州只對購買成品住房進行獎勵,讓人懷疑是特別照顧某些開發精裝房的開發商。一般而言,精裝房都是價格不菲的中高檔房產,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幫某些開發商銷售。
其三,拿納稅人的錢獎勵部分購房人不妥。顯然,揚州獎勵的這筆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公共財政資金。試問,拿納稅人的錢獎勵部分購房人、幫開發商銷售,程式合法嗎?納稅人同意嗎?成品住房不是保障房,怎能動用財政資金去扶持?購買成品住房的人群也基本不是低收入人群,憑什麼拿財政資金去變相補貼?
其四,獎勵式“救市”符合哪門子要求?據相關報道,揚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員回應時稱,上述政策符合省政府要求。公眾必然要問:到底符合哪門子要求?請擺出來。即便符合省政府要求,也還得看看是否符合國家宏觀政策要求。另據最新報道,揚州房管局網站上關於個人購買成品住房進行獎勵的通知已經被刪,但強調“政策並未取消”,這又唱得是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