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民眾理性轉化為政府善治,關鍵要有健全可靠的制度路徑來作保障。這是因為,制度更具有確定性、根本性,能夠保障政府部門積極吸納民眾理性,將其內化為自我公共服務精神使之成為一種常態、一種責任
7月20日以來,四川盆地至華北地區出現強降雨過程。截至24日14時,已造成全國111人死亡,47人失蹤。從昨日淩晨3點至下午6點,四川瀘州主城區內的計程車免費接送受災群眾;京港澳高速路上,工人們救人後拒絕收“救命錢”;在北京,據報道有共計10萬多居民參加了搶險活動,12000多人通宵達旦地協助有關部門疏通了100萬立方米的積水(7月24日綜合《華西都市報》等媒體)。
災情之中見真情,真情之中熠熠閃光的是民眾理性。許許多多平凡百姓,在危急關頭自覺承擔起了自己的公民責任,向社會和他人伸出了愛的援手。他們的舉動充分說明,在當下中國,越來越多的民眾已經具有較為成熟的公共責任感和現代公民理性,並且已經具有一定的參與能力、實踐能力。
當前,應該積極探索將這種民眾理性轉化為政府善治的制度路徑。
應該說,在災情面前,各級政府部門做了大量工作,有些表現可圈可點。但毋庸諱言,一些城市逢雨即澇,一些災害被意外放大,確實暴露了公共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比如,在城市建設中重表面輕基礎、規劃不夠科學,在組織救災中資訊透明度仍待加強,防災意識和能力較弱等等。
彌補這些不足,需要政府部門反思和改進的自覺,更離不開民眾理性的參與。因為,一方面,只有讓人民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會懈怠,才不會缺乏反思和改進的意願;另一方面,民眾在災情面前表現出的愛心、堅強、責任感等公共理性,本身正是政府部門面對的最為寶貴的資源,把這種理性轉化為政府部門的施政操守,自然就能進一步提升政府部門的服務精神和服務效率,提高政府公共服務品質,促進政府善治。
把民眾理性轉化為政府善治,關鍵要有健全可靠的制度路徑來作保障。這是因為,制度更具有確定性、根本性,能夠保障政府部門積極吸納民眾理性,將其內化為自我公共服務精神使之成為一種常態、一種責任。比如,應該積極健全公民的公共訴求制度,讓民眾對公共事務的愛心關注、負責表達能夠暢通表達,為政府部門所借鑒集納;健全公民的公共監督制度,讓民眾對公共事務有更多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使政府部門決策能夠更多地反映民意、符合民眾權益;健全公民的公共選擇制度,讓民眾對某些重大公共事務具有選擇權,及時淘汰或者鞭策那些不稱職的公共管理者,促使政府部門更加盡職盡責等等。
通過健全這些制度,能使民眾的愛心、堅強、責任感等公共理性在平時就得到體現和重視,使其不斷轉化為政府部門提高自我服務品質的能量,而非總是“患難之中見真情”,只有在災難面前才引起重視、發揮作用。
政府部門更多吸收轉化民眾的公共理性,就能更加做到以人為本,平時就充分關注民眾權益、更加注重從保護民眾安全等權益角度去考慮問題、制定政策,自然也就能夠做到更加重視防災問題,重視抓好那些看不見的城市基礎建設等,有效防止因為公共服務準備不足而放大自然災害。同時,這也有利於提升政府公信和效能,使得在災害突如其來時,政府與民眾能夠實現更加良好的互動與協同,盡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保障民眾權益。(龍希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