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在地方更應帶頭環保

時間:2012-09-27 10:32   來源:新京報

  一些地方在對央企大開歡迎和方便之門的同時,有意無意地忽視了對於駐地央企的環境監測,將環保當作了優化央企投資和生產環境的交換品。

  據央視報道,環保部“環境安全百日大檢查”督察組檢查時發現,廣東省中石化下屬的三家企業成了環境違法行為或安全隱患的重災區。廣東省環保廳環境監察局局長週全在督察組反饋會上拍案怒斥:“明明發現排污超標,沒人去檢查,沒人去督促。還老是要挾地方政府,說為了國計民生。老百姓也是國計民生啊!”中石化集團26日晚間作出書面回應,決定責成三家企業停產整頓。

  說央企“要挾”地方,是憤激之語。但是,國有企業也好,戰略性企業也罷,都不是環境違法的豁免盾牌,而更應該帶頭搞好環保。廣東中石化這三家下屬企業,要麼將生產廢水直接外排,要麼涉嫌將污水稀釋排放,已從地方經濟的拉動者異化成了環境違法的主體,廣東環保官員的憤激之語,並非沒有事實依據,而是率真之語。

  但令人心憂的是:有環境法約束,有企業內部監管,個別央企下屬企業公然違法破壞環境生態的底氣何來?公眾更有疑問,當這些央企如此明目張膽地環境違法,地方環保部門“去過多次”又何以視而不見?除了“怒斥”,為何不敢嚴格執法?

  央企與地方的互動,在近兩年十分熱絡,地方招商引資青睞央企已成趨勢。自2009年以來,河北、江西、江蘇、甘肅、湖南、河南、安徽、浙江、重慶等諸多省份,均紛紛組團赴京,專門召開針對央企的項目對接會。一些省份甚至在招商目標中明確提出“攀大靠強”,央企“落戶”的數量多少都能成為地方吸引投資的風向標。

  地方經濟的發展,需要做大企業主體,盡可能培育產業領軍者。但是,央企與地方經濟的互補性,不代表雙贏的自然實現。如果央企的資源、品牌和資金優勢不能善用,就有可能一邊擔當著地方經濟的拉動者,一邊又成為地方經濟的透支者。

  在面對上級督察組的檢查時,地方環保部門滿腹怨言;而在日常執法中,卻又對違法的央企網開一面,這典型地說明瞭當下環保與經濟發展產生衝突時的窘境。

  一方面,環評機制仍然缺少足夠的威懾力,難以消解企業通過環境違法降低成本的衝動;另一方面,隨著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收入大幅下降,許多地方越來越看重央企對當地就業和財稅收入的貢獻率,央企在地方經濟中的權重在顯著增加,這也導致了少數央企背景的企業“特權感”抬頭。而一些地方在對央企大開歡迎和方便之門的同時,有意無意地也忽視了對於駐地央企的環境監測,將環保制度當作了優化央企投資和生產環境的交換品。

  環保制度的堤壩,不能因為地方經濟的需要而坍塌,不能因為個別央企的利益訴求而拆毀。無論從政府職能還是央企屬性看,維護或重塑優良的環境生態,都應是決策的出發點。因為,保證百姓的生活環境和經濟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才是最大的國計民生,誰也無權輕忽。(徐立凡 媒體人)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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