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憋,憋它幹嗎呢?”面對記者“你是憋不住話呢,還是不想憋著”的提問,近日頻頻“開炮”發言的全國政協委員崔永元表示,“當我們在樓道聊天、吃飯唱歌的時候,談話的尺度、方式、尖銳程度遠比今天在會場尖銳得多。為什麼這成為大家的習慣?為什麼在這我們字字斟酌?”
所謂“不憋話”,其實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暢所欲言”、“有話直說”。為什麼對於“兩會”代表委員們來說應當“不憋話”,而須“暢所欲言、有話直說”?這顯然不僅僅是因為,從一般的說話表達來看,“憋話”會讓人感覺不舒服不痛快,乃至“如鯁在喉,不吐不快”,更是因為,確保“不憋話”、儘量做到“暢所欲言、有話直說”,實乃代表委員們參加“兩會”的基本職責和使命所在。
這誠如崔永元委員強調的,“你在公開場合說這些話可能會讓一些人不高興,但是你在這麼重要的場合不說話,會讓更多的人不高興”,或者最近朱永新委員指出的,“你的不稱職就意味著67萬人的缺席,你的失語就意味著67萬人沉默”。事實上,我國《代表法》和《政協章程》均明確要求,代表委員應“密切聯繫群眾,了解和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這也就是說,如果代表委員在“兩會”上“憋話”,不敢“暢所欲言”,實際上就是一種不稱職行為,不僅會令人民群眾不高興,而且有負他們的託付和期待。
無疑應該看到,近年來,隨著我國“兩會”制度的不斷健全完善、社會各種權利意識的不斷提升,代表委員們“角色意識”也在不斷強化深化,“不憋話”確實已成為越來越多代表委員們的普遍自覺行為和“兩會”會場上越來越常見的話語生態。
但同時也應看到,與“兩會”原本應有的基本制度功能,尤其是與社會公眾的期待和厚望相比,目前“兩會”上代表委員們的議政話語生態,仍存在距離。一方面,少數代表委員仍存在“無發言”、“無想法”的情況,另一方面,部分代表委員仍習慣於進行一種流於形式過場、缺乏實質內容的發言講話。比如,崔永元委員所批評的那種盡力避免“尖銳”、“字字斟酌”的謹小慎微式講話發言;再如,那種“角色”定位顛倒、習慣於以“學習”姿態面對各項大會議題的講話發言;那種雖然並無問題但卻形同“正確的廢話”式的講話發言;那種往往脫離社會主要現實問題,常常顯得過於天真爛漫的講話發言。
針對幹部講話,習近平總書記此前曾強調,“幹部要講真話、講管用的話”,而對於民主監督,總書記最近更強調,“中國共產黨要容得下尖銳批評”,“要敢於講真話,講逆耳之言,真實反映群眾心聲”。這種背景下,直接肩負“反映人民群眾願望和要求”職責的代表委員們,無疑有更為迫切的“講真話”、“不憋話”的義務——為政的幹部尚且要講真話,身為監督者的代表委員豈能“憋話”?執政黨已然“容得下”,參政議政的代表委員又何必忌諱“講真話、講逆耳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