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7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西方主流媒體發出新一波批評和質疑聲。中國美國商會主席吉莫曼發表聲明,指責這一法案“給在華運營的一些外國企業製造障礙”,並宣稱此法案“模糊、有歧義,可供執法機關作出寬泛解釋”。還有說網路安全法是衝著言論自由去的,是要把中國的國門重新關上,類似這些論調已經把中國人的耳朵磨出了繭子。
網路安全如今已經“大如天”,國家出臺一部網路安全法,制定相應的網路發展戰略,這應算是中國這種大國的“標配”了。中國關切自己的網路安全,將規則明確、法律化,這也是現代國家的題中之義。
西方大公司希望自己在中國的經營不受任何約束和管制,它們怎麼做都行,這是可以理解的。但這種願望不切實際,讓中國一方面加強法制,一方面圍繞它們的利益單獨留出一塊無政府主義的空間,這怎麼可能,這不是要“治外法權”嗎?
所有大國都很在意國家安全是否會被網路技術的發展捅出漏洞,美國在這方面的表現最激進。它宣稱受到的境外網路攻擊最多,對使用外國IT企業產品也最警惕,總體看,美國無疑是鬧“網路安全”鬧得最兇的國家。
與此同時,“棱鏡門”事件又讓全世界看到美國是網路世界最無法無天的國家,它搞網路竊聽、破壞他國網路安全都越過了國際法及道德底線,如果國際法庭有足夠權威和力量的話,是可以抓幾個美國大官,判他們個十年八年的。
美國方面現在對中國通過網路安全法意見最大,但這當中一大半屬於耍無賴的任性。如今中國一立法,西方就有人叫,這種心態是扭曲的。無論美國在華企業還是華盛頓的官員們,都知道中國立法的必要性,了解企業在華經營必須遵守中國法律的義務。但它們有把歪理說成“真理”的嗓門,不喊幾聲好像很難受。
新法要求企業把在中國蒐集的數據存儲在中國,向境外傳輸需要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審核,這一審核範圍聽取了外方的部分意見,法案修改稿做了進一步嚴格限定。如果這點監管都要放棄,意味著中國完全通透了給美國看。那麼請美國允許中國企業買下一家美國高技術公司,然後把該公司的所有美國數據都傳到中國來,並且交給中國的安全部門。
一些美國人在“裝純”,很像中國網上所說的“聖母婊”。還有一些美國企業在中國遇到了強勁競爭對手,打不過,又丟不起人,於是就編造它們受到了中國法律和監管部門額外限制的說辭,給它們在美國和西方輿論面前找臺階。
美國網際網路企業像無敵艦隊一樣打遍全球,偏偏在中國排著隊栽跟頭,它們於是就認定自己輸在了“不公平待遇”上。而實際上,中國的規則是面向所有企業的,中國監管機構管理本國公司更容易摸到門道,而外國公司配合監管的意願總是比本土公司差一些。說外國公司在中國被管得比中國公司還“乖”,在中國聽上去像是個笑話。
前段時間,外國在中國開的網際網路資訊公司總是能發佈一些中國網站發佈不了的資訊,如果說有不公平,它是相反的。
中國決不會放棄對外開放的國策,更不會為了鬥氣關上面向世界的大門。加強中外交流是中國發展進步的生命線之一。但是外國機構應當尊重中國的法律,外國政府和媒體應當對它們表現出這樣的尊重給予鼓勵和勸導,而不是攛掇它們成心跟中國鬧“超國民待遇”。
不會再有任何形式的“八國聯軍”了,中外交流將是互利共贏的過程。中國法律不健全支援不了對外交流持續的大規模上升,而中國怎麼健全法律體系,必須由中國自己主導。美國人應當意識到,他們總批評中國立法,其出發點就是老舊帝國主義的,早該改掉了。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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