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行政院賦改會”昨天召開成立以來第一次聯席會議,針對臺灣“賦稅改革的目標與遠景”以及“促產條例租稅減免落日之所得稅制改革”等二議題,進行初步討論。前者代表本次稅改所追求的價值與方向,後者則事關未來產業租稅減免優惠的存廢。
臺灣《工商時報》今天發表社論說,一般人或許對後者的實際結果比較了解或關心,但從改革的專業角度言,前者毋寧才是決定此稅改成敗與否的真正關鍵。稅制改革的起步維艱,須要踏實而穩健的推動,切忌心浮氣躁的倉卒行事。
在研究報告尚未出爐,甚至在“賦改會”未開會前,“行政院長”劉兆玄就對外表示未來營所稅、貨物稅或綜所稅將會調降,此種發言甚為不宜,不但對委員會不尊重,更顯出劉兆玄急於“馬上”求表現的不當心態。稅制改革須周延設計與妥善規劃,最怕東拼西湊或頭痛醫頭,只求短功近利。然而,社論指出,觀察近來官員的談話,發現馬當局搶求急效的施政“特色”,似乎亦逐漸蔓延到稅制改革上面了。從“賦改會”的開會議程可知,所有的研究案皆被要求縮短一半的研究時間,以配合開會時程。此造成負責研究的學者在時間的壓力下,無法對數據的分析與方案的構思作較嚴謹審鎮的考慮與評估。尤有甚者,雖然工商團體不在委員會中,但“行政院”為表示對他們意見的重視,每一議案在提報委員會前皆須先舉辦二次聯席會議,致使開會次數暴增,而為在有限的時間內,能排滿這些議程,只好壓縮每一個研究案的研究期程。這種做法,不但對研究案的品質造成嚴重傷害,更令人遺憾的是,這完全減損了當時排除企業代表于委員會內所期待發揮的效益。早知“賦改會”是如此運作,倒不如自始即讓企業團體入內,反而可節省大家的開會時間。
其次,社論認為,促產租稅減免的落日不但涉及不同產業的衝擊,亦會造成總體經濟與稅負分配等方面的影響。根據“賦改會”的報告,取消促產租稅減免若同時搭配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廢除,當局大約可增加832億元的凈稅收。但其對實質GDP有負的0.047%的影響,此外,對實質民間消費與投資亦有不利影響。但若能將此稅收用於調降營所稅率,則對實質GDP、實質民間消費與投資皆反而有利。此表示把稅基擴大並適度的調降稅率,的確可以達到經濟效益的改善,且有助於建構對企業具吸引力的投資環境。惟在考慮用此稅收調降營所稅時,不能僅以此經濟效益為限。由於臺灣綜所稅率最高為40%,兩稅稅率差距的擴大,可能造成企業減少發放股利,借此,企業不但可以遞延規避稅負,大股東更可以利用保留盈餘與資產凈值的增加,將原應課稅的股利所得轉為免稅的證券交易所得,果爾,將加重臺灣現行稅制的不公平性。換言之,賦改會在決定促產落日的改革方案時,根本無法逃避臺灣現行資本利得或證券交易所得免稅所引起的稅制扭曲問題。
至於,這次賦稅改革的目標與方向,社論則指出,“賦改會”所提出“結構式”改革的做法,倒是切中時弊、一針見血之主張。參考世界先進國家和地區的稅改經驗,除了採取“低稅率廣稅基”的做法外,近來多數國家和地區亦開始重新檢討營所稅與綜所稅的兩稅合一,並考慮進一步降低勞動力的稅負,包括EITC的實施。尤其是為尋求替代性稅基的來源,正逐漸將消費稅或環境稅當成是主要的稅基擴大目標。凡此種種,皆可看出在全球化資本移動無障礙以及老年化造成傳統所得稅基流失嚴重的雙重挑戰下,利用賦稅改革將現有稅制做結構性的調整,已是各地積極嘗試的正途。
社論最後表示,雖然“賦改會”已提出了一份正確的改革藍圖,但先進國家和地區的經驗表明,改革的每一步驟都須要穩紮穩打,切忌心浮氣躁,以免最後功虧一簣。馬當局有此心理準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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