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長久臺灣法律界挺綠遠勝於挺藍之基本結構,這是一個常態存在已久的現象,念法律的在法律教育的培養上,因同情黨外而造成偏向挺民進黨,但殊不知忽略民進黨因少數人早已離清廉、改革、民主、人權、關懷弱勢、愛鄉土等基本價值遠去; 7、.受到在看守所內仍借勢借端陳水扁威嚇的影響,陳水扁畢竟當了八年臺灣地區領導人,在權與錢上掌握極大的優勢; 8、陳水扁已經成為海外力量支援“臺獨”不得不的必然選擇,如果陳水扁垮了,未來這些在海外人士及力量將無所依附,因此陳水扁絕不能垮,絕對要挺到底; 9、想要在陳水扁案中竄紅的作秀人士,想要打自己的知名度,成為陳水扁案的英雄; 10、沒有主見及是非判斷力,聽從地下電臺及親綠媒體的挑唆而以行動力展現“挺扁”的決心; 11、不挺陳水扁就是挺國民黨及馬英九,為了反對國民黨及馬英九當局,挺陳水扁是唯一不得不的選項; 12、臺灣人純樸、善良、鄉願的心態充分發揚,陳水扁畢竟是卸任“元首”,就算貪污有瑕疵,也是可以被原諒的。 文章稱,這十二種心態,各有其考量點,有的有理由,有的完全沒理由;有的值得同情,也的不值得一評,但這就是臺灣的多元,我們沒有理由禁止他們有這樣的想法,但筆者必須指出,我們可以容許他們有如此“挺扁”的言論與思想自由,但絕不允許他們因私而害公,濫用職權而做出法所不許的暗樁舉動,這些暗樁們如果繼續隱藏及保護他們的暗樁身份,倒還不令人擔憂,就怕這些暗樁,有朝一日,在關鍵的時刻,致命的一擊,讓過去大家辛苦追查的結果,通通失去了作用。 文章最後強調說,外界無論“挺扁”及“反扁”力量,都應該要尊重司法。我們可以尊重暗樁們在情感上對陳水扁的依戀,他們有“挺扁”的自由;但是從蔡守訓延押裁定書中,透露出蔡法官對於“挺扁”暗樁的無奈與無力感,是否人民應該給蔡法官一些力量,面對陳水扁這麼有本事的被告,陳水扁也絕不會認罪的情況下,承辦陳水扁案確實承受相當大的壓力,那些被名嘴或心知肚明的暗樁們,難道不應該收斂一下嗎?為了“挺扁”,找到司法人權的切入口,但卻只有司法人權,而沒有對陳水扁案細節及內容說一句公道話,這樣的正當性足夠嗎?暗樁們“挺扁”我們雖然可以理解,但似乎是違法且正當性不足,職是之故,倘若臺灣居民不能正視海內外“挺扁”暗樁這個普遍存在的現象,那麼最後陳水扁案的審判結果真的還很難說,是非能否澄清恐怕還難以論斷。 [責任編輯:王賽賽]
(本文不代表台灣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