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8月5日發表臺灣前“經建會主委”尹啟銘的評論文章說,臺灣“立法院”臨時會續審“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民進黨終於提出其修正版本,看完令人失望,若自經區條例依民進黨版通過,那將會是和現行加工出口區、自由貿易港區相差無幾,甚至在自由化程度上更為倒退的特區,完全失去“立法”推動的意義。
綠營“逢中”必反、保護主義
自經區的設置有三項主要目的,一是要加速推動臺灣經濟自由化期程,發揮企業旺盛活力;二是以堆積木方式漸進創造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等的條件,推動臺灣融入區域經濟整合;三是發展新興產業,加速結構調整,帶動經濟持續成長。如果民進黨認同前述三大目標,就應以此為準則,檢視其所提出的版本。就如民進黨蔡英文主席所說:民進黨版修正幅度非常大,因此僅能舉其犖犖大者加以探討。
兩岸方面,有關開放陸資投資自經區,“行政院”版係參酌外人投資規定、WTO服務業承諾,沒有所謂的後門模式。目前兩岸都是WTO會員,只有臺灣方未給予陸方WTO會員待遇,並不符合WTO基本規範。將來臺灣若要加入TPP、RCEP,前提是須遵守WTO規範,民進黨版卻是要刪除此方面的鬆綁,根本違反示範區設置的目的。
其次,目前臺灣未開放大陸貨品計2,125項,其中農產品893項,工業品1,232項,此亦不符合WTO規範。對於該等大陸物品輸入自經區,“行政院”版是得專案申請進口,民進黨版則是要刪除此規定。事實上加工出口區、自貿港區都已開放專案進口、加工外銷,刪除此規定,反凸顯出自經區在自由化程度的倒退。
至於新興產業發展方面,有關自經區產業鬆綁,“行政院”版在條例中直接鬆綁國際醫療等產業,民進黨版則主張刪除國際醫療、教育服務業、專業服務(會計師、律師、建築師)等,而以修正相關專法解決。內行人都知道,這是民進黨的緩兵之計,因以“立法院”的議事效率之差,分別修正專法不知何年何月始能完成,最終結果就是不了了之。
另外,民進黨版規定在自經區從事農業加值必須優先使用國內農產品更值得商榷,其一,違反WTO國民待遇原則;其次,剝奪企業使用原料的自由,影響其競爭力;第三,自經區目的在發展農業加值產業,係以農業科技產業化為主軸,例如瑞士不產咖啡豆,但瑞士雀巢公司的咖啡產品卻馳名行銷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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