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文曾以“受縛的神龍”比喻效能低落的政府。他把政治權力比喻為一隻神龍,強大力量既能為善也能為惡。因此,人們一方面向神龍祈求他為善,另一方面也對神龍不放心,不斷地在神龍的身上施加鎖鏈,限制他的神力。當鎖鏈一道道加上後,神龍為惡的力量縮小了,但動彈不得的神龍也失去了為善的力量。
臺灣《中國時報》13日社論指出:這個寓言指出臺灣當局快速弱化的殘酷現實。以10月世界競爭力論壇公佈的競爭力排名來看,臺灣倒退一名,其中拖累整體表現的三大項目,其中兩項就是政策不穩定與政府效能不彰。
政府效能是社會發展的核心引擎,一旦政府失能,社會就只能陷入停滯甚至倒退。政府格局若不能改變,政府效能如果不能夠獲得根本性、結構性改善,臺灣經濟就會繼續沉淪,企業競爭力愈來愈低,22K薪資魔咒也難以擺脫。
正確的探究病因,才能對症的開出處方。也就是要全面、重新的檢視政府權力的衡平性。不妨從美國政治學教授法蘭西斯·福山的社會良序三要素:強政府、法治和民主問責來檢視臺灣的政治環境與社會現狀。
這三要素,臺灣顯然都出現了很大的問題。雖然福山把強政府放在第一位,但在這裡,我們不妨倒過來看。先論民主問責,權力分立的目的是節制濫權,而不是癱瘓行政,這就需要不同的分權部門,可以確實的各司其職,不逾本分的發揮功能,這就需要充分的民主問責。
然而,在臺灣,各權力部門民主問責的運作顯然不佳,以“立法權”為例,“立法權”原是規則的制定者,但一方面“立法院”長期不彰的議事效能與長期不破的密室分贓,使得代議民主的原意不能落實;另一方面各為己利的“立法委員”,又頻頻越界干預行政權與政策執行,成為不需負責的“權力影武者”,惡性綁架行政、拖垮行政效能。這一點,需要包括打破密室協商在內的強力“立法院”改革,才有可能讓民主問責回到常軌。但不管是朱立倫與蔡英文,卻都只是煙火施放式的,把“立法院”改革當做聖誕裝飾般的進步口號,在王金平與柯建銘一番淺碟叫陣,最後還是喊過即丟、船過水無痕。
臺灣其他的權力部門,如有第四權之稱的新聞媒體,雖然在節制濫權上扮演重要角色,但部分媒體品質參差、求證不實、甚至淪為打手的現象,不能否認,也是造成臺灣民主品質低落、行政效能不彰的原因。
再看法治,從太陽花學運到反課綱學生對臺當局的衝撞;頂新案無罪判決,最不該也最沒有資格批評“司法”個案的政治人物,卻跟著民眾憤怒痛批“司法”,這些都可以看到臺灣法治精神不足的隱憂。法治不僅是保障人民權利的最重要防線,也是讓人民行事、臺當局作為有標準可據的指南針,法治的破壞,將全面的造成人民、團體與臺當局的無所適從,使得從事公務的臺當局人員更加深“不做不錯”的消極性。法治觀念不彰,這也是臺灣“弱政府”形成的重要因素。
民主問責與法治的落實,才能為“強政府”奠下基礎。在這個基礎上,領導人一方面必須要有不畏民粹的勇氣,一方面又要有建立民信的能力。這是一個困難的藝術,卻是臺灣地區領導人參選人的必修學分。可惜的是,面對殘破的“弱政府”,對於如何重建“政府”效能?蔡朱二人在這方面的論述都可謂交了白卷。而蔡英文過去聲援學生佔領官署的作法,更是為未來反對者衝撞臺當局提供了正當性,成為重建臺當局效能的反面素材。
臺當局效能的重建,臺灣困局的逆轉,領導人的角色固然關鍵,但必須說,人民也應把這兩大功課視為自己的責任。領導人沒魄力重振“政府”效能,臺灣就難有前進的動能;如果人民觀念沒改,不能尊重法治,不能實踐民主問責,並同時給臺當局做事空間的話,換哪一黨執政都沒用,“強政府”無以立,“弱政府”繼續爛,臺灣這條龍就註定只能續困淺灘,繼續向下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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