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評社12月17日報道,國臺辦新聞發言人馬曉光昨日在國臺辦例行發佈會上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大陸有關部門將進一步擴大和放寬臺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行業領域、地域範圍及經營條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昨日就此接受媒體聯合採訪表示,此次新出臺的政策,為臺灣同胞,特別是基層民眾到大陸尋找發展機遇提供了更多商機,為兩岸經濟等領域的交流合作創造了更加廣闊的空間。
此次新出臺的政策與過去相比,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開放領域,從零售業和餐飲業2項,擴大至廣告、包裝服務、服裝及家庭用品批發、文具用品批發等24項;二是開放地域,在原有9省市基礎上新增加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達到26個;三是經營條件,取消對從業人員不超過10人和營業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的限制。
劉俊海表示,此次新出臺的政策,是關係到兩岸民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同時是促進我們在新常態下經濟轉型升級的經濟工程,也是加強兩岸經濟、文化、情感交流的民心工程。
在劉俊海看來,此次新出臺的政策有四個亮點。一、擴大了臺灣同胞設立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範圍。行業領域從零售業、餐營業2項擴大到紡織、服裝及家庭用品批發、文具用品批發等24項,涉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12項大類、32項中類、100項小類。“這些範圍非常廣闊,有著無限創新和想像的空間。在24項經營範圍之內,我們的想像空間有多大,將來臺灣同胞的創業平臺就有多大。”
二、放寬了地域範圍。在原有9省市基礎上新增加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達到26個,其中包括寧夏自治區。劉俊海說,此次開放的範圍比較開闊,橫跨不同的氣候區域,從南到北,當地百姓的飲食習慣不相同,對於消費的需求也不太相同。這樣,能夠很好地挖掘26個省市的消費需求,調整臺灣同胞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範圍,不斷創新產品和服務,產生一定的市場競爭力。
三、在經營條件上取消了對從業人員的相關限制。當前的限制條件已不能滿足臺灣個體工商戶的發展需要,打開限制之後,將為臺灣同胞個體工商戶的發展帶來無限想像空間。
四、繼續保持原來的做法,臺灣同胞到大陸設立個體工商戶不需要辦理外資審批程式。
劉俊海表示,以上四個亮點都值得肯定,新出臺的政策很接地氣,精彩繽紛。政策的調整,為臺灣同胞,特別是基層民眾到大陸尋找發展機遇提供了更多商機,為兩岸經濟等領域的交流合作創造了更加廣闊的空間。
但他同時也指出,此項政策的調整還需要具體的落地措施來跟進,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會根據此次新出臺政策的文件精神下一步考慮出臺配套的登記管理操作辦法。但登記管理辦法不是為了管理而管理,而是為了臺灣同胞服務,更好地為臺灣同胞到大陸設立個體工商戶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務,立足職能促進臺灣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
隨著人民幣加入SDR,大陸的經濟改革目標更為清晰,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全球化、透明化、誠信化的改革道路。對於來自臺灣同胞設立的個體工商戶和大陸居民設立的個體工商戶之間的關係,劉俊海用26個字來形容,“地位平等、共同發展、公平競爭、平等互利、平等監管、平等保護”。
此外,劉俊海還分析了個體工商戶受歡迎的原因:一是效率高,二是信用度高,三是對市場需求的變動比較靈敏,能夠靈活地滿足市場需求,四是文化方面,個體工商戶能夠避免傳統企業內部人員控制的道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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