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島內房價飆漲難抑,但偏高房價又是民怨之首,因而臺當局今年以來已祭出多項“打房措施”。對此,臺灣《中國時報》14日發表社論指出,打房是一時的,只有制度建立才是永遠的。臺當局除了應持續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外,“財政部”規劃中,針對房市投資客課徵特種銷售稅,更是該努力推動、儘快達陣,以匡正島內稅制不公、房市畸形的現象。
社論摘錄如下:
臺灣房地產價格在2003年的SARS之後開始步入上升階段,到2008“總統大選”後開始起大漲,雖然一度因金融海嘯發生而回檔一成,但在景氣復蘇後,又重回飆漲軌跡。全臺又以臺北都會區飆漲幅度最高,平均房價在SARS後漲了一倍,特定精華區超過一倍;即使算海嘯之後至今也漲三成。臺北縣情況亦雷同,部分地區─如有捷運加持、或如新莊副都心,近兩年平均漲了超過五成,林口甚至達九成。
房價飆漲,但薪資與家庭所得不動如山,全臺的房價所得比(購屋總價除以購屋者所得)從去年上半年的6.65倍增到下半年的7.08倍,今年上半年則到7.69倍。臺北市“進步”更快、更多,從8.89、9.06,今年增到10.87倍,貸款負擔率(每月支付的房貸費用佔所得比)達42.96%。難怪,高房價要成為全民心中的痛。
臺灣“央行”今年以來,陸續祭出被稱為“打房”的措施,包括地區選擇性信用管制、嚴控建築貸款,雖然對房市一度產生壓力,但第四季以來,房市又漸趨熱絡,打房的邊際效益已遞減到零。“央行”要對房市再形成壓力,最佳、見效最快的方式,其實就是快速升息,但又可能打擊到整體經濟景氣,同時加重自住型房貸戶負擔。因此,“央行”的打房其實已是進退維谷。
要強調的是,健全房市制度其實與“央行”毫無關係,打房更不該是“央行”的職責。“央行”如果基於防範資產泡沫,避免房價反轉時金融體系受創,因而提早出手壓抑房價也罷。但住宅政策、房產制度、甚至房產交易課稅等問題,與“央行”毫無關係,是臺當局“內政部”、“財政部”的職權。而這些問題,才是真正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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