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發表社評文章分析兩岸農業全方位合作議題。社評指出,兩岸農業有非常優越的合作條件,2008年兩岸關係改善後也在幾個方面進行交流合作,建議兩岸要推動全方位的農業交流合作,才能從個別“點”的成果邁向整體“面”的成果。
社評摘編如下:
日前農業部總經濟師畢美家表示,大陸要學習臺灣發展現代農業的經驗,雙方需要在這方面深入合作,我們非常贊同兩岸應積極推動農業的全方位交流合作。
眾所皆知,臺灣農業發展甚早,除了稻米、水果、蔬菜、茶葉、蘭花等農業生產技術舉世聞名外,在農民組織、農業教育、農產運銷、農業金融、農業保險、品種改良、休閒農業、環境保護等方面也非常有經驗。
兩岸農業有非常優越的合作條件,大陸有廣大的土地、豐富的農業資源、勞動力成本也相對較低,再加上有13億人口的龐大市場,非常適合臺灣農民前往發展;臺灣則在農業技術、產業化水準、組織化程度、資金等方面都有相對優勢,雙方可以相互合作、共創雙贏。
2008年兩岸關係改善後,雙方也在幾個方面推動農業交流合作,首先,在農產品貿易方面,ECFA生效後,臺灣18項農產品出口大陸享受降低關稅與通關便利的優惠,使得臺灣農產品外銷大陸的金額大幅增加,其中以石斑魚、茶葉、冷凍秋刀魚及生鮮甲魚蛋之出口成長最為顯著。
其次,在植物品種權保護方面,《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生效後,兩岸同步受理植物品種權的優先權主張,保障雙方的研發成果,包括技術專利、植物品種及商標或產地標示等。
第三,在農產品檢驗檢疫合作方面,《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生效後,雙方建立動植物檢疫與檢驗諮商機制,就兩岸疫情通報、檢疫檢驗查證、出口農藥殘留標準調和進行協商,以防杜疫病蟲害經由貿易管道入侵。
第四,在兩岸新興產業合作方面,臺灣推出的“生物科技”與“精緻農業”與大陸推出的“生物育種”目標一致,都在提升雙方的農業科技水準,目前雙方選定“低溫物流”作為先期合作項目,就是著眼于現代化農產品(包含食品)冷藏或冷凍的運輸合作,相信對未來兩岸農業升級會有幫助。
然而,上述的兩岸農業合作似乎僅局限在農業各部門“點”的合作,缺乏整體農業“面”的合作,所以誠摯建議兩岸要推動全方位的農業交流合作,才能從個別“點”的成果邁向整體“面”的成果。
舉例而言,臺灣的農民組織發展非常成熟,如農會、合作社、產銷班,不但結合個別生產的農民成為規模經營的團體,並且爭取農民權益,甚至推廣農民教育。就這方面而言,大陸農民專業合作社雖已有68萬個,但發揮作用與臺灣有差距,這方面雙方可以好好合作。
總而言之,期待兩岸儘速推動農業的全方位交流合作,讓臺灣農業可以透過大陸的土地、資源、勞動的優勢,取得進一步的發展;同時也讓大陸農業透過與臺灣農業的全方位交流合作,有效解決“三農問題”,創造兩岸農業互利雙贏的前景。
[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