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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網際網路金融法規應開大門、走大路

2015年05月18日 08:19:00  來源:人民政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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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臺灣第三方支付專法正式實施,移動支付時代在寶島終於來臨。

  所謂移動支付業務,簡而言之就是使用者拿著手機可以進行刷卡消費。在臺灣,又或者稱作電子錢包,從2012年起,島內金融業者就開始商談移動支付方案,但因為產業鏈上下游的整合不夠完整、硬體設施不夠普及、加上相關金融規範的限制,所以一直都以“雷聲大、雨點小”收場。直到今年1月,臺灣民意機構才通過第三方支付專法,開放移動支付業務。

  由此,2015年不僅成為臺灣“移動支付元年”,並將是島內金融3.0發展的關鍵一年。

  然而,讓島內金融業者欣然力挺的移動支付業務,事實上,在大陸早已習以為常,成為大陸民眾的支付主流,特別是以支付寶為代表的移動支付,在大陸幾乎已經完美替代傳統銀行卡及網路銀行業務。

  移動支付在大陸民眾的日常生活中到底有多普及?根據支付寶2014年底公佈的“10年對帳單”,大陸各省份使用移動支付的比例已經達到了54%。目前,支付寶錢包已經開始把移動支付的觸角,從電商領域延伸到了線下的醫院、超市、交通、餐飲等各大領域。

  現在,臺灣雖然已經有了自己的第三方支付機制,但是,按照臺金融監管部門目前的管制,島內民眾若想使用移動支付,不但要有支援NFC(近距離無線通信)功能的手機,還得另外申請專用SIM卡及虛擬信用卡。面對這樣麻煩的步驟,還有多少人願意使用移動支付呢?

  相對來看,臺灣在移動支付乃至在網際網路金融方面的開放不僅落後於大陸,與世界主要經濟體相比,也明顯居於下風。臺灣金融業一直提出要集中力量“打亞洲盃(發展區域型銀行)”,但是,如果只靠傳統的經濟規模擴大去競爭,恐怕在速度與成效上都有很大疑問。在網際網路金融上臺灣若沒有創新作法,可能連島內市場都難以招架,更別說跨海出去競爭了。

  網際網路金融在全球正掀起一股勢不可擋的發展浪潮。大陸已經提出“網際網路+”政策,並特別強調要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臺灣在網際網路金融法規鬆綁與政府金融配套措施上,勢必需加速進行。

  管理應該要有,但管理的點不對,就會阻礙創新。如果臺當局一直用舊有的思維來管理網際網路金融,不僅無法創新島內的金融發展環境,也不符合國際趨勢。新時代的法規應該是開大門、走大路,而不是過於注意法規的訣竅或是門道,很多的政策不能再用舊的眼光來看。在網際網路金融方面,臺灣已經失去先機,如果再患得患失,結局如何,恐怕是明擺著的。(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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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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