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島內媒體吵得沸沸颺颺的問題,除了退休年金改革之外,就是為數龐大的教授可能涉及貪污的議題。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發表評論指出,這些教授中有一類是不熟悉目前的核銷規定,而被核銷制度所害的冤枉者。真正貪污者應該繩之以法,但大學教授不致于有數百位皆是貪污之徒,制度因素不能不探討。
評論摘編如下:
最近島內媒體吵得沸沸颺颺的問題,除了退休年金改革之外,大概就是為數龐大的教授可能涉及貪污的議題。這些教授會涉及貪污,主要有兩類,一類是真正心存貪念,利用各種名義,將公款納入自己口袋者,一類則是不熟悉目前的核銷規定,而被核銷制度所害的冤枉者。真正貪污者,當然應該繩之以法,但我們相信,大學教授不致于有數百位皆是貪污之徒,其中制度的因素不能不探討。
制度的根源是觀念。以當前的核銷制度來看,基本上是把每一位公務員或教授都假設為賊,然後設計層層的規定與關卡來防堵這些人。據了解,宴請需有功能表和價目,而且要填具每一個人的姓名,甚至於“立法院”填“王院長”都不行,必須連姓帶名。這只是其中之一,還有許許多多的規定,可以說多如牛毛。這些多如牛毛的規定,老實說,根本防不了真正想貪小便者,但對於那些想要做事的人,卻足以打擊其效率及士氣。說難聽一點,這種制度設計,無法防貪,卻有效地阻止改革與進步。
這幾年,臺當局強調清廉,於是上行下效,處處以防弊為先,反而忽略了興利的重要性。在這種氛圍之下,有心人也不敢對這種荒謬的制度提出挑戰。教授做研究,重點是研究的品質與成果,相關經費應該以事前審查為主,只要合理,在事後核銷上,就不應該有太多繁瑣的規定。換言之,一個良好的研究計劃審查制度,能比一個繁瑣的事後核銷制度更有助於教授研究品質及成果的提升。
把教授當教授,而不要把教授當賊,這才是需要改革的觀念。
[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