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6月4日發表評論文章指出,從“塑化劑”到“毒澱粉”,臺灣的形象固然受損,但民眾的飲食安全才是大事。雖然“立法院”立即“修法”,加重刑責,但所謂“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故”,只憑加重刑責,其效果依舊令人質疑。
文章認為,在食品安全防制上,最重要的還是觀念的改變。在這一次事件中,就像上一次的“塑化劑”一樣,不少知名廠商都涉入,包括統一、愛之味,其產品廣受歡迎數十年。這些知名廠商在媒體面前,紛紛表示自己不知情,宣稱自己是“受害者”。但在大賺其錢之後,他們真的是“受害者”嗎?
消費者為什麼會相信這些知名廠商?因為消費者相信他們有能力,也有專業來把關,不會把不應放入食品的化學物放入食品,所以這些廠商才會有品質價值。即使上游廠商在原料中加了“毒澱粉”,如果這些知名廠商肯多負一點責任,絕對可以查得出來。但他們或許為了成本考量,或許為了省事,或許因為“法律”上並沒有賦予他們任何責任,他們不願意為消費者的安全把關,然後還以無辜受害者的身份博取同情。如果我們還接受這樣的觀念,那可以肯定,下一波食品安全事件已經在等待我們。
文章最後說,任何食品安全事件,只有一個受害者,那就是消費者。所有的廠商,從上游到下游,都是加害者,都應負或多或少的責任。老實說,臺當局主管部門人力有限,必須把責任也加到這些知名廠商身上,至少能堵住一個大漏洞。
[責任編輯:扶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