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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大陸配偶不是外人,更不是敵人

2016年06月16日 07:31: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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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配偶到臺灣要多少年才可以取得身分證?最早是8年,國民黨執政後改為6年,而且準備改為4年,但因為民進黨一路強烈反對,以致于功虧一簣。

  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16日發表評論說,日前國民黨再度在“立法院”推動讓大陸配偶4年得以取得身分證,雖然國民黨利用議事技巧在委員會內通過,但民進黨顯然不買帳。可以預見,大陸配偶想要4年取得身分證,恐怕還有一段長路要走。

  臺灣方面陸委會新任主委張小月在“立法院”答詢時,曾表示支援大陸配偶改為4年取得身分證,但因為民進黨“立委”反對,當天下午又發新聞稿對這個問題模糊以對。文章認為,這件事有兩點值得評論。

  首先,臺灣方面陸委會身為兩岸事務主管機關,對於此一問題應有戰略的眼光與立場,而不是隨著政治正確的氛圍在打太極拳。國民黨執政時期的陸委會從人權的觀點出發,希望大陸配偶不應有歧視待遇。雖然戰略高度仍嫌不足,但至少陸委會勇於表示自己的立場與主張。現在民進黨全面執政,兩岸關係又碰到瓶頸,陸委會不僅更要有戰略思維,而且更需要與其他機關及“立委”協調。只可惜,陸委會不僅面對大陸束手無策,對於自己的政策,也是兩手一攤,實在是令人嘆為觀止。

  其次,這個問題反映了民進黨的認知,所謂大陸配偶,在他們眼中,是來自“敵國”的外人。在這樣的認知下,當然不能與其他外配享有相同的權利,而且更應該加以防範。我們認為,臺當局既然開放兩岸婚姻,對於大陸配偶,不僅不應該視之為外人,更不能視為敵人。從開放到現在,已經文書驗證的兩岸婚姻已超過35萬對,這是一個不小的數目。這35萬對再加上他們的小孩,少說也應當有50萬人左右,我們應如何看待這些人,是一個十分嚴肅的問題。

  評論認為,臺灣不應將他們視為外人,因為兩岸婚姻不只是個人之間的承諾,更具有社會意義,換言之,兩岸婚姻之下,願意申請臺灣身分證者,就代表願意生活在此,把臺灣當成了他或她的家,又如何能將其視為外人。所謂不平則鳴,臺灣的歧視待遇,只會增加他們融入社會的困難,只會造成他們對社會的疏離。對臺灣社會來說,負面效果遠超過正面效果,可說極為不智。

  臺灣更不能將他們視為敵人。民進黨戰略上最大的盲點就是對中國大陸的簡化,因此去中國化,仇視與中國大陸有關的一切,當然包括大陸配偶在內。我們認為,兩岸關係的和平,最紮實的根基在於人民與人民之間的關係。兩岸人民之間如果相互理解、相互欣賞,即使上層想要衝突,也難以動員;同樣地道理,像中東地區,人民之間充滿仇恨,上層想要和解也十分困難。試想,這些大陸配偶在大陸又有多少的親友?我們如果善待他們,他們當然會回報臺灣社會以善意,這就是善的良性迴圈。從這裡,我們就可以看到兩岸和平的未來。

  民進黨才剛執政,一切還有轉圜,我們希望陸委會能夠積極發揮角色與功能,不只為大陸配偶爭權益,更為臺灣爭取和平。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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