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馬拉松式的“大鬥法”正在臺灣當局和美國打車軟體優步(Uber)之間上演。優步進軍臺灣近4年,卻一直頭戴“非法經營”大帽。4年來,臺當局一再要求優步服從島內法規,但優步我行我素,寸步不讓。臺當局近日針對優步修法,大幅提高懲罰力度,優步則毫不示弱地登廣告反擊,譏諷臺當局抗拒新科技、罰民不罰官。
敢捅馬蜂窩的優步
臺灣“立法院”12月7日初審通過“公路法”中的兩條新規,把優步在臺灣的“違法”的最高成本瞬間拉高了160多倍——原本5萬到15萬元(新台幣,下同)的罰款,改成了10萬到2500萬元;還附加“可勒令其歇業”條款,駕駛人並可被吊銷駕照。
優步和臺當局幾年來一直爭執不下,只因臺當局要求優步登記為“交通運輸業”,而優步卻堅持以“資訊服務業”自居,自稱只是個資訊平臺,與司機駕駛並無合約關係。也就是說,優步業務理論上不歸臺灣交通部門管,當出現消費糾紛或安全事故時,島內無法可管,民眾投訴無門。
臺當局去年曾勒令優步停業,卻被臺”行政法院”打臉推翻,理由是交通部門無權對“非管轄的行業”勒令停業。如此一來,臺當局對付優步的唯一法寶就只剩罰錢了。據統計,從2013年至今,臺當局交通部門對優步公司共開罰449件、裁罰6245萬元;對優步駕駛則開出447張罰單、裁罰2002.8萬元,總計8247.8萬元;累計已繳金額總計6285.6萬元。
“交通法”新規一旦通過,優步面臨的罰金可能要飆升百倍。面對威脅,優步再次悍然反擊:7日在島內各大媒體刊登頭版廣告:“‘立委’酒駕罰9萬,開Uber罰民眾2500萬?”
這下捅了馬蜂窩!多名“立委”當天手拿登了廣告的報紙,痛批優步財大氣粗,四處放話挑釁公權力,“有錢登廣告、開記者會,卻沒錢繳罰款?”於是,新法規毫無懸念地初審過關了,預計明年1月將上路。
臺當局堅持取締
在臺灣媒體的報道中,優步在臺業務瑕疵確實不少。比如有優步車輛繞遠路多收錢,交通部門卻無法介入糾紛;優步司機不需持有職業牌照;優步特意將消費者收到的車輛相關資訊車牌號碼刪減到只留2個數字,更增追責難度,等等。
而優步最大的問題,還在於因為是以“諮詢服務業”登記,變成不用交稅、車輛不納保險、不受法管。臺“立委”鄭寶清直批,優步把臺灣當做免稅、免照、免責的大平臺,積欠1.2億元稅單未繳,宣稱與富邦產險談保險,但遭富邦否認。
臺灣交通部門負責人賀陳旦控訴,優步在別的國家或地區都願意配合,包括司機要擁有職業駕照,只有到臺灣落地時,不肯做任何調整,卻希望當局替他們另外立法。臺當局三底線是,納管、納稅、納保險,不會打折扣。
優步大動作喊話,讓臺當局態度更趨強硬。交通部門官員表示,優步“以科技模糊社會視聽,一定要管”,“有合法化空間卻不願配合,必須取締”。臺“交通部路政司”技正胡迪琦表示,臺灣已有“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相關法令規範,優步可以因應融入汽車運輸服務,或與計程車業者合作,卻派遣自用車載客,于法不容。
優步的死敵計程車行業對此大表讚賞。“違法就是違法!”臺灣計程車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梁平良表示,優步假借創新名義規避法令,為不公平競爭,支援當局大刀闊斧修法。
賀陳旦透露,針對優步一事,美國政府及非政府人士近日頻有關切,但臺當局“沒有感到壓力”。他說,當局不是要把優步趕出臺灣,修“公路法”是回到合作的開始,歡迎他們留在臺灣。
臺灣是否“恐懼創新”
或許是基於對臺灣政治生態的了解而深信“會哭的孩子有奶吃”,優步在島內一直堅持抗爭路線。先是發起聯署,要求臺當局將“車輛共用”入法;再發表公開信,呼籲臺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允許島內民眾自主決定是否使用優步服務”;優步亞太區總經理麥克布朗6日還特地赴臺舉行座談,呼籲臺灣“擁抱創新”。
麥克布朗說,蔡英文宣誓打造臺灣成為“亞洲矽谷”,當局卻“開倒車”抗拒新科技,讓臺灣成為“恐懼創新”的地方。臺灣已有超過百萬人次下載優步APP,每週有1萬名司機使用服務,2500萬罰款前所未見,與創新背道而馳。若修法通過,麥克布朗坦言,是否將退出臺灣市場“還沒有答案”。
優步或許有不服管教和逃避責任的問題,但優步對臺當局的批評也並非站不住腳。臺灣網際網路技術起步較早,今天在電子支付、物聯網、軟體業等領域卻遠遠落後於大陸,原因之一就在於臺灣相關法令跟不上時代,成了禁錮。
優步抗爭的底氣,部分也源自民意。一項調查顯示,在優步提供服務的6個臺灣城市中,有70.2%的人希望臺當局修改法令,准許優步營業;76.4%的人同意優步留在臺灣市場,讓市民做選擇。近九成人贊成臺當局召開公聽會,聽取民眾意見,以解決優步爭議。
[責任編輯:李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