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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修法”暴露臺式民主需大檢討

2014年10月29日 09:50: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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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島內食油風暴發生後,朝野政黨又開始大談“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修法”。臺灣《中國時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眾所週知,每當食安問題爆發,輿論就會要求修改“食安法”,6年來已修正了6次,最後卻還是一再爆發食安問題,顯示“食安法”的制定與修改完全沒有長遠眼光,也不符合實際狀況,才會有這種需要一再“修法”的荒謬戲碼上演。有黨派鬥爭卻少有黨派合作,有形式民主,卻不能落實陽光透明,有投票表決,卻少有決策的長規劃與週詳考慮,臺式民主的確需要大檢討、大翻修。

  社論摘編如下:

  食安議題層出不窮,已經嚴重衝擊臺灣社會人心,人人聞食安問題而自危,不知還有多少未爆彈,無法追溯自己和家人親友已經承受多少毒害,更無法確知對自己身體健康安全的影響。

  西方學者形容當代社會在全球化衝擊下,是一個“不安全的時代”,逼近退休年齡的勞工,擔心退休金沒著落。剛進入社會的年輕人,可能找不到工作,找到工作也可能是不穩定的派遣勞動。對家長而言,時常擔心子女出外時的安全,擔心是否會買到有毒食品、含毒玩具和生活用品。大多數的民眾,還被看似遙遠卻非常切身的課題影響,例如國際油價、全球暖化、基因改造食品、自由貿易協議等等。

  所謂“不安全時代”的降臨,一個更深層次的意義,就是人們對既有政治經濟體制的信心與期待日漸降低,懷疑日漸增加。以食安問題來說,多年以前,臺灣民眾目睹大陸黑心食品、黑心商品氾濫,曾一方面嚴詞批判大陸的道德人心與政治社會體制,認為黑心食品氾濫和政治不民主、資訊不公開,以及權與錢的勾結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另一方面也慶倖臺灣的民主體制和生活方式,縱使無法“富國強兵”,至少能確保我們的“小確幸”。沒想到,曾幾何時,臺灣民眾引以為傲的生活方式和珍惜的小確幸,竟然一再受到食安風暴衝擊。

  食油風暴發生後,朝野政黨又開始大談“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修法”,10月24日,“立法院院會”預定處理這項大家矚目的“法案”,國民黨“立院黨團”將“食安法”排在院會討論事項的第一案,國、民兩黨團更分別發出“甲級動員令”,兩黨黨團可以說是在選民面前做足了姿態。

  然而,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在院會前受訪時就表明,“今天院會通過的機會是零”,柯建銘的理由是“國民黨根本不召集朝野協商”,“對‘食安法’根本漠視”。朝野口說“先民生後政治”,卻把政治擺在前面,把“食安法修法”和“監委同意權”等問題捆綁在一起,各懷盤算,結果就是“修法”日期一再延宕,“食安法”能否在10月底前順利修正通過,變數還是很大。這是臺式民主“黨派私利壓過全民利益”的一大例證。

  另一方面,“食安法”此次修法草案中有不少爭議性條文,“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一共召開5次會議,審查了37條條文,最後有8條修正通過,8條不予修正,另有21條保留黨團協商,比例高達56%。這些保留條文中包含不少爭議性內容,例如舉證責任問題、食安警察如何增設,以及“一罪不兩罰”和“法人除罪化”的糾葛等等。不少公民團體就批評,朝野黨團協商是“密室協商”,協商過程外界完全無從得知,無法得知是否有“立委”為廠商護航,事後若有爭議也難以追究責任,最後很有可能淪為各黨互相指責、推卸責任,民眾卻無法知道真相。公民團體的批評並非無的放矢,臺式民主的“假開放、真封閉”,以及金權政治疑慮在“食安法修法”過程中也有所暴露。

  眾所週知,每當食安問題爆發,輿論就會要求修改“食安法”,6年來已修正了6次,最後卻還是一再爆發食安問題,顯示“食安法”的制定與修改完全沒有長遠眼光,也不符合實際狀況,才會有這種需要一再“修法”的荒謬戲碼上演。這不但凸顯過去“修法”過程中,“國會”根本沒有發揮功能,也反映朝野政黨倉促“立法”、“修法”,未能針對實際問題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廣納專家意見與民間心聲,一步到位,制定可長可久的法案政策。缺乏效率,不夠周延,決策和實際脫節,這也是臺灣“喊價式、口號式”民主的一大流弊。

  臺灣急需建立可長可久的食品安全管理體制,這需要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需要實際掌握食品產業鏈的生態,更需要朝野政黨和團體的通力合作。從整頓食安問題治絲益棼現象,我們看到臺式民主的弊端:有黨派鬥爭卻少有黨派合作,有形式民主,卻不能落實陽光透明,有投票表決,卻少有決策的長規劃與週詳考慮,臺式民主的確需要大檢討、大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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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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