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非物質文化遺產通常都是以“正在進行時”的面貌呈現在我們面前的,因此,人們很少將它們視為“文物”。其實,就非遺的本質而言,它與文物一樣,本身就是歷史的一部分,是歷史在今天的殘留。不同的是,物質文化遺產是固態的“歷史”,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活態的“歷史”。由於它們是非常重要的歷史見證,所以人們將其作為本民族最珍貴的文化財富保護起來。
但是,在中國非遺保護界,有些人從不把非遺當成“文物”,不但政府改,專家改,就連傳承人也在改。政府不是傳承人,也根本不知道真的非遺是個什麼樣,一旦看中,便要“做大”、“做強”,對非遺實施全面改造。可改的結果又是什麼呢——把真文物改成了假文物,把真遺產改成了偽遺產。
為什麼會出現越演越烈的“改編熱”?
首先,“改編熱”的出現說明我們在觀念上出了問題。很多人認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在發展變化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當然也不能例外。這話聽起來似乎不錯,但實際在理念上已經出了問題。我們承認,隨著時代的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也會隨之發生變化。但由於非遺的最大價值是其歷史認識價值,因而,這種變化對於非遺來說並不是一件好事。所以,保護非遺並不是讓非遺發展,而是讓非遺儘量保持不變。這一點儘管很難做到,但無論如何都應該成為非遺保護工作者的基本目標。也就是說,非物質文化遺產之所以要上升到“被”保護的層面,目的就是將它放置在一個相對封閉但又不能與外界完全隔絕的系統中,既不讓它受到太多的外來文化的衝擊,不讓它過快過猛的發展、變化,又得讓它上承雨露,下接地氣,並以鮮活的狀態一代接一代地傳承下去。這一觀念如不儘早建立,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就很難逃脫保護性破壞的厄運。
其次,“改編熱”的出現說明我們在評價體系上出了問題。在某些人看來,評價一個非遺項目的好與壞,關鍵看項目規模如何?藝術化、專業化程度如何?而要想達成這個目標,就必須通過專家徹頭徹尾的改造。其結果只能是根據專家的特長與喜好,將山梆子戲改成京劇,將侗族大歌改成美聲唱法,將傳統廟會改造成現代集會。其實,我們評價作為民間的非遺產品,看重的不是其專業化程度,而是它能否代表一方傳統,能否成為認識一方歷史的重要窗口,是否具有重要的歷史認識價值。如果我們在評價體系上出了問題,很多非遺項目都會因規模化程度、專業化程度不“達標”而被施以好心的改造,而改造的結果,只能讓更多的非遺項目失去原有滋味和固有本色。為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因不遭破壞,重新研討非遺評價體系已經迫在眉睫。
其三,“改編熱”的出現說明我們在制度建設上出了問題。在許多官員的觀念中,所謂“保護”,就是讓遺產經過他們的手,變得更酷、更炫、更好,而要想達成這一目標,就只能是改編,改編,再改編,其結果也必然是越改越假,越改越糟。一位為非遺保護立下過“卓著戰功”的部門負責人曾經說:“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於民間,死於廟堂”。可為什麼我們一旦將它們請進廟堂,非物質文化遺產反倒變色走味?不再是我們想要的東西了呢?說到底,都是“改編”惹的禍。
需要說明的是,我們所反對的“改編熱”,特指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所進行的改編或改造,至於那些僅僅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自己創作源泉,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某些元素進行新文學、新藝術之二度創作者,由於並未傷及非遺本身,創新作品也不屬非遺,並不在本文的討論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