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8月25日報道,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與臺北市立教育大學人文藝術學院近日開展了一次學術交流,主題為“公民與社會”。若是普通論題,若在普通領域,這次學術交流似乎並無特別之處。但是,放在海峽兩岸的特殊語境之下,聯想到“公民與社會”這個充滿法治精神的論題,我們就不得不欽佩:這確實是主辦方福建師大法學院的自信之舉。
臺灣作家龍應臺早已說過,海峽兩岸和平統一,需要的不僅僅是血濃于水,更需要一份價值觀念的認同。換句話說,只有價值觀念上有共同基礎,兩岸的交流對話才真正有意義。這種價值觀念,無論是政治上的、經濟上的、文化上的,但凡任意一點,都將博得更大的對話空間。相反的,刻意或無意逃避價值觀念,一味強調血濃于水,只能蒼白無力。
正如福建師大副校長在致辭中所說的,這次研討會包含了情感互動與思想互動兩個方面。筆者認為,其中的思想互動比情感互動來得更為重要,也是這次交流不同於其他類型的“聯誼”之處。長期以來,各式各樣的聯誼、聯歡早已讓兩岸青年的交流不再是難事、奇事,但是,用思想互動,尤其是兩岸青年學生在社會科學、民主政治領域的直接對話還不多見。福建師大法學院的這次交流,就別出心裁地用法律人的思維坐而論道,暢所欲言,實現思想的碰撞、學術修養的提高,以思想互動加深了情感互動,更深層次地加深了彼此間的了解與尊敬。
毫無疑問,這次交流還是一次兩岸青年學生價值觀念的再次啟蒙。眾所週知,“公民與社會”是建立在政治民主、法治發展語境下的主題,反映的是一個國家的民眾對社會和國家治理的參與意識,其中包含著普適性的價值觀念。自由,民主,權利,義務,它們起源於古希臘,經過幾經波折,至今仍然是人類思想的精華。任何社會發展都以思想變革為先聲,但無論時代如何變遷,如上的價值觀念都應是法律人永遠的精神符號與信仰追求。這就是這場學術研討會的價值基礎,讓“獨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成為雙方青年共同的追求。
建立在這種思想互動與價值追求之上,兩岸的青年還真正體會到了一種社會責任感。何為“社會責任感”?我認為,社會責任感體現于兩方面,一是對公共議題的關注,二是對公共事務的參與。這次“公民與社會”學術研討會就體現了關注、參與的精神,就是社會責任感的表現。如果交流會之後,兩岸的青年學生還能將學術論文中的歷史縱深、思想格局、法治精神,化作對社會與民族命運的責任感,繼續前行,那麼,這對於傳播公民意識、加深思想認同、促進兩岸和平統一,無疑有重要意義。
總之,福建師大法學院這次的“公民與社會”學術交流會,無疑是一次創新,一次嘗試,一個模範,一個起點。筆者期望,研討會交流之後,兩岸青年學生應該能夠更深刻理解彼此所處的社會環境,多一份擔當;應該更能夠致力於公民意識的傳播與弘揚,多一份思想;更應該先行先試,以一個公民的角色繼續有尊嚴地生活,成為對公眾、對時代、對歷史有所貢獻的人。這,也正是福建師大法學院給其他高校留下的寶貴經驗。(台灣網網友:盧義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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