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每年有8萬名18歲以下兒童死於意外傷害,已超過我國全年傳染病死亡人數。溺水、車禍、跌落是導致兒童意外死亡、殘疾的三大原因。(7月22日《新京報》)
8萬孩子死於意外傷害,這是怎麼樣一件讓人心痛的事。兒童發生意外,讓人心碎;一起起兒童意外事故的背後,都會讓一個家庭長時間陷入悲痛。為了孩子們的安全,我們應該做得更好。
要把安全意識教給孩子,讓他們遠離傷害。孩子受到意外傷害的原因能調查清楚,就該對症下藥。譬如,有必要教孩子們不要野泳,不要在沒有大人監護的場所還玩水,避免不小心溺水。當然,教會孩子游泳,有時比讓他們做一個“旱鴨子”更能遠離危險。對於車禍的傷害,要教會他們懂得安全常識,更在對孩子們予以照顧,既要有對校長的敬讓,亦要在行車時讓孩子處在較安全的位置。而跌落的傷害,需要監護人多些用心,並對一些場所的安全防護措施加固,多為孩子著想一些。
為了孩子的安全要多些較真。為了自己的孩子安全著想,家長都會有意識,但為別人的孩子呢?有時往往忽加略。其實,為了孩子們的安全,就該多一些較真的意識。譬如,對單獨留兒童在家,就有可能增加孩子的危險。我們已有地方規定不得單獨留7歲以下的兒童在家,但這一規定如何真正落實?我看,需要有第三方的介入,對那些違規行為進行糾偏,並對違規的家長給予適當的警示教育,而不是嘴上說說,紙上寫寫了事。
為了孩子的安全需要大人以身作則。大人在生活中,不要把一些不好的習慣在無形中傳染給了孩子。為了孩子的安全,也請大人做給孩子看。
另外,對於那些給孩子造成過傷害的產品以及一些公共場所的用具,都該反思,多作些人性化的考慮,多為孩子著想。為了孩子的安全著想,一些產品的設計應該做得更週詳細些,更科學些,不要等孩子受傷了才來後悔。
當然,為了孩子們的安全,也不是要把他們當成溫室的花朵來養,不讓風吹,不讓雨淋,就連上個體育課也這不能玩那不能參加的。為了孩子的安全應做得更好,也不用草木皆兵。(台灣網網友 伍若毅)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