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歲女兒‘順手牽羊’,媽媽報警希望將她關幾天”,剛開始注意到這則新聞時,充滿了疑惑和不解,親生母親竟然希望女兒被關,後來認真讀過新聞之後才明白母親的用意。
七歲半的女兒在超市偷走一瓶奶茶被老闆當場抓獲後送到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母親深知不給女兒點“教訓”是不會改正的,因為此前女兒已有偷盜行為被其制止,但屢教不改,這次母親是想要警察假裝將女兒“關幾天”來達到震懾她的目的。對孩子的管理不應該過度的縱容,以免造成不可逆轉的結果。
母親的做法紛紛得到眾多網友的支援。現如今,子女作為父母的“心肝寶貝”不忍他們受到一丁點的委屈,盡可能最大限度的滿足他們想要的一切,這種對子女的寵愛已經完全過度變成了溺愛。在他們犯錯的時候不忍心責罰,只是簡單的批評幾句就得過且過了,甚至有的父母還包庇自己孩子所犯的過錯“據理力爭”常常把“你是大人不要跟小孩子一般見識”的道德綁架式話語挂在嘴邊,真是讓人生氣還“無能為力”。這位母親的做法是天下父母管教子女的典範,不縱容自己的孩子,要讓她知道做錯事是有懲罰的。
俗話說的好“養不教,父之過”,子女犯錯是父母的過失,從小就沒有養成犯錯懲罰的意識,長大後只會更加肆無忌憚。教育的責任不僅僅是學習書本上的知識,更多的是學習怎麼做人。怎樣“做人”是用一生來學習的,小時候形成的好的價值觀才能為以後的道路指明方向,所以啟蒙教育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起點。
而目前就我國的教育水準來說要做到這一點有點困難,這就要求教育部門嚴格監管教師的任職資格,做好對孩子的啟蒙教育。父母對孩子的影響巨大,家庭環境的和諧,父母的以身作則對孩子來說是最好的教育方式,孩子犯錯不能一味的縱容要有懲罰措施,孩子做好事要有獎勵與鼓勵,懲罰與鼓勵並進才是對孩子的最好的教育方式。
對“熊孩子”的管教必須嚴格,不能任由他們自己“放飛自我”,更不能以“他們還小”為藉口而肆意妄為,以免長大後犯下大錯而後悔終生,將犯罪扼殺在“搖籃”中才是明智之舉。(台灣網網友:董晨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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