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冠華:ECFA成效及後續推動策略
2011-08-31 15:35: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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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後續推動的策略
ECFA的後續推動與協商,對推動兩岸經濟轉型升級和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都將產生重要影響。兩岸要珍惜這一重大成果,共同營造良好的環境,為ECFA的後續協商提供有利條件。
1、共同維護與創造ECFA後續協商與落實的有利環境。
ECFA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大成果,其後續落實與推進也將是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經濟基礎與動力。要推動ECFA的後續協商與全面落實,一是要維護並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大局,這是ECFA後續協商與落實的前提保障。二是增進兩岸互信與良性互動,有利於促進並加快ECFA後續協商步伐,目前兩岸互信不足,仍是ECFA推進的重要制約因素。兩岸可考慮在推動增進政治互信的同時,探求通過制度、經濟利益的共用與風險共擔等多元化合作方式增進經濟互信的可行途徑。三是本著求同存異原則,務實處理ECFA後續商談中涉及的政治因素及敏感議題。
2、繼續本著先易後難、循序漸進原則推進ECFA後續協商。
兩岸簽署ECFA,受制于當前兩岸關係的總體架構,只確定了“早期收穫”清單實施與開啟後續協商的時間表,並未明確後續幾項重要協議完成的時間表,更未確定基本完成貿易自由化的時程以及自由化應達到的水準。這與其他經濟體間類似協議顯然不同,如果說這是兩岸特色的體現,毋寧說是現實兩岸政治分歧下的妥協。
它固然有利於兩岸ECFA的達成,使後續進程有了根據兩岸關係形勢進行相應調整的彈性空間,但也意味著後續進程不確定性的增加。而無論從全球經濟環境、兩岸經濟轉型需求,以及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及增進互信的角度看,ECFA後續進程都應盡可能加快推動與切實落實。否則一方面會造成雙方失去相應機遇,另一方面也容易影響雙方在ECFA上的互信。
2011年以來,早收清單項目的實施以及兩岸經合會的成立與運作,標誌著ECFA後續進程正有序實施,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如果雙方就投資保障等議題在下一次兩會商談中達成協定,又將是ECFA向前推進的重要標誌,有利於強化民眾對ECFA的信心與樂觀預期。
有關貿易、投資正常化的內容應儘快推進。同時,有關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等主要協議部分,由於涉及面更廣、難度更大,近期取得實質突破有較大難度,但也應盡最大努力推進。有關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部分,似不宜再採用第二輪或第三輪早收清單方式,再採用早收清單方式不僅沒有慣例、實務操作上難度不減,也會延宕協定的達成與實施進程。應採取所有解決方式,在分別全面達成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協議後,充分照顧雙方合理需求、按難易程度分階段實施。
3、推進兩岸產業合作。
通過合理進行兩岸產業佈局及重大項目合作進行產業合作,是ECFA的重要內容與特色。產業交流與合作是兩岸貿易、投資的基礎影響因素,兩岸貿易、投資形態取決於兩岸產業的分工合作態勢,也是其基本表現。
將兩岸產業合作納入ECFA框架,可以與兩岸貿易、投資的相關自由化、便利化相互促進與協調,有利於深化在關稅減讓與市場開放後的兩岸深層合作,因為兩岸產業交流與合作涉及的政策、制度因素是貿易、投資協議所無法涵蓋的。
ECFA框架下的兩岸產業合作,其形式與內涵並無成例可循,兩岸應按照各自產業優勢與需求,就產業合作的總體構想或願景進行共同研究與協商,達成共同願景並分步推進,同時與ECFA其他有關協議進行協調與銜接,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在邁向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進程的同時,實現產業鏈與價值鏈的對接與整合。
ECFA的後續推動與協商,對推動兩岸經濟轉型升級和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都將產生重要影響。兩岸要珍惜這一重大成果,共同營造良好的環境,為ECFA的後續協商提供有利條件。
1、共同維護與創造ECFA後續協商與落實的有利環境。
ECFA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大成果,其後續落實與推進也將是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經濟基礎與動力。要推動ECFA的後續協商與全面落實,一是要維護並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大局,這是ECFA後續協商與落實的前提保障。二是增進兩岸互信與良性互動,有利於促進並加快ECFA後續協商步伐,目前兩岸互信不足,仍是ECFA推進的重要制約因素。兩岸可考慮在推動增進政治互信的同時,探求通過制度、經濟利益的共用與風險共擔等多元化合作方式增進經濟互信的可行途徑。三是本著求同存異原則,務實處理ECFA後續商談中涉及的政治因素及敏感議題。
2、繼續本著先易後難、循序漸進原則推進ECFA後續協商。
兩岸簽署ECFA,受制于當前兩岸關係的總體架構,只確定了“早期收穫”清單實施與開啟後續協商的時間表,並未明確後續幾項重要協議完成的時間表,更未確定基本完成貿易自由化的時程以及自由化應達到的水準。這與其他經濟體間類似協議顯然不同,如果說這是兩岸特色的體現,毋寧說是現實兩岸政治分歧下的妥協。
它固然有利於兩岸ECFA的達成,使後續進程有了根據兩岸關係形勢進行相應調整的彈性空間,但也意味著後續進程不確定性的增加。而無論從全球經濟環境、兩岸經濟轉型需求,以及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及增進互信的角度看,ECFA後續進程都應盡可能加快推動與切實落實。否則一方面會造成雙方失去相應機遇,另一方面也容易影響雙方在ECFA上的互信。
2011年以來,早收清單項目的實施以及兩岸經合會的成立與運作,標誌著ECFA後續進程正有序實施,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如果雙方就投資保障等議題在下一次兩會商談中達成協定,又將是ECFA向前推進的重要標誌,有利於強化民眾對ECFA的信心與樂觀預期。
有關貿易、投資正常化的內容應儘快推進。同時,有關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等主要協議部分,由於涉及面更廣、難度更大,近期取得實質突破有較大難度,但也應盡最大努力推進。有關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部分,似不宜再採用第二輪或第三輪早收清單方式,再採用早收清單方式不僅沒有慣例、實務操作上難度不減,也會延宕協定的達成與實施進程。應採取所有解決方式,在分別全面達成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協議後,充分照顧雙方合理需求、按難易程度分階段實施。
3、推進兩岸產業合作。
通過合理進行兩岸產業佈局及重大項目合作進行產業合作,是ECFA的重要內容與特色。產業交流與合作是兩岸貿易、投資的基礎影響因素,兩岸貿易、投資形態取決於兩岸產業的分工合作態勢,也是其基本表現。
將兩岸產業合作納入ECFA框架,可以與兩岸貿易、投資的相關自由化、便利化相互促進與協調,有利於深化在關稅減讓與市場開放後的兩岸深層合作,因為兩岸產業交流與合作涉及的政策、制度因素是貿易、投資協議所無法涵蓋的。
ECFA框架下的兩岸產業合作,其形式與內涵並無成例可循,兩岸應按照各自產業優勢與需求,就產業合作的總體構想或願景進行共同研究與協商,達成共同願景並分步推進,同時與ECFA其他有關協議進行協調與銜接,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在邁向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進程的同時,實現產業鏈與價值鏈的對接與整合。
[責任編輯:李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