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情懷·專家談】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打贏脫貧攻堅戰
萬水千山,鐫刻著總書記對人民群眾的關懷;歡聲笑語,奔涌著人民群眾對總書記的愛戴。春節臨近,習近平總書記牽掛著老區人民、關心著貧困群眾,驅車趕往大涼山深處的昭覺縣三岔河鄉三河村等地區,深入農村走進貧困群眾家中,看實情、問冷暖、聽心聲。改革開放四十年,我國經濟飛速增長,人民生活水準日益提高,進入從高速增長向高品質發展的新時代。不可否認,我國城鄉發展依舊不平衡、區域協調依舊不充分,脫貧攻堅形勢依舊嚴峻。每逢佳節,習近平總書記最牽掛的便是貧困群眾、最關心的便是農村地區。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指出,“要動員全黨全國全社會力量,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強化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責任制,堅持大扶貧格局,注重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深入實施東西部扶貧協作,重點攻克深度貧困地區脫貧任務,確保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做到脫真貧、真脫貧。”這為我國打贏脫貧攻堅戰確定了階段性目標。2050年我國將建設成為民主富強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消除貧困、共同繁榮是檢驗我國是否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重要標準,讓人民共用經濟發展成果是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協調發展的重要標誌。在此過程中,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將是全面消除貧困、推進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正如十九大報告中所闡述的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關鍵舉措。
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必然路徑。
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能夠有效提升農民收入水準,縮小城鄉差距。改革開放之後我國經濟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準不斷提升,但城鄉之間也呈現出較為明顯的差距,農民收入顯著低於城鎮居民、農村發展明顯落後於城鎮興起。2017年我國城鎮居民每人平均收入36396元,增長6.5%,農村居民每人平均收入13432元,增長7.3%,說明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正在縮小。但不容忽視的是,農村居民的收入依舊遠遠落後於城鎮居民,城鄉不平衡發展依舊形勢嚴峻。鄉村振興戰略著力於解決“三農”問題,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根本落腳點在於提高農民收入水準、推進農村地區發展,能夠有效縮小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讓農民也能夠共用經濟社會高速發展的成果。
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能夠推動農村地區高品質發展,協調區域發展。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基礎在於提高農村居民收入水準,讓貧困群眾具有物質基礎。但核心在於構建現代化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完善鄉村治理體系,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即推動農村地區高品質發展,讓貧困地區不僅在物質上豐足,且在精神上也能夠豐富。鄉村振興戰略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以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為總體要求,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加速農業農村高品質發展。這亦是推進貧困地區發展的必然路徑,為我國打贏脫貧攻堅戰、推進區域協調發展提供了選擇。與此同時,農村地區的高品質發展能夠有效縮短城鄉差距,實現區域協調發展。
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來打贏脫貧攻堅戰需要從以下四方面著手。
一是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現代化農業體系。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發揮農村地區資源稟賦優勢,加快建設現代化的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以此為現代化農業體系建設奠定基礎。以“網際網路+”撬動農業現代化進程,健全農業社會服務體系,延伸農業產業鏈,打造新型農業生產行銷體系,提高農業生產的附加價值。同時,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集體經濟。
二是以“兩山”理論為指引,轉變農村傳統的發展模式。“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農村地區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農村發展應當充分發揮自然資源稟賦,大力發展農家樂、漁家樂等休閒旅遊,以綠色發展為主導。傳統農村發展以農業種植或者工業生產為主導,往往給農村地區帶來了不可修復的損害。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不僅需要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民收入、消除農民貧困,更應當保護農村環境,摒棄傳統發展模式,以“兩山”理論為指引走新型綠色發展道路。
三是完善農村治理體系,推動農村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破解農村治理困境,解決好農村自然資源惡化、農村債務危機、農村公共服務短缺等問題,以村民自治為基礎,加強農村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同時,吸引農民參與鄉村治理,讓村民真正成為農村的“治理者”,踐行十九大報告中所指出的“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在此基礎上,發揮鄉村文化禮堂等平臺功能,加強農村公共文化服務供給,豐富農民文化生活。
四是加強農村金融供給,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資金保障。解決農村債務危機的關鍵在於加強農村金融供給,這也是農村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的基礎保障。加強農村金融供給需要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農業發展、農村建設的資金扶持力度,不斷創新金融服務來為農村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尤其是需要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地方金融機構下沉服務,將金融供給送至農民等主體的“最後一公里”。同時,需要規範農村金融發展秩序,治理農村標會、合會等非正規金融,防止農村金融的系統性風險。(作者:潘家棟,肖文,潘家棟係中共浙江省委黨校經濟學教研部講師、博士,肖文係浙江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