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解讀:農村改革發展4個時間表

時間:2008-10-21 08:26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20日電(記者 于文靜)近日發佈的《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了今後我國農村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重大原則。其中,在加快農業發展、改善農民生活、創新體制機制等方面的4個時間表,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求真務實的精神。

  ——著眼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的新要求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求,《決定》提出了到2020年農村改革發展的基本目標任務。其中,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費水準大幅提升,絕對貧困現象基本消除,為各界所廣泛關注。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農民每人平均年純收入從134元增加到4140元,翻了將近5番。要實現新的目標,將使農民每人平均年純收入在12年內達到約8300元,農民的生活狀況也將隨之有較大的改善。

  ——著眼于創新體制機制,《決定》提出將繼續推進農村綜合改革,2012年基本完成鄉鎮機構改革任務,著力增強鄉鎮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

  鄉鎮機構事關農村發展大局。現在我國有62萬個行政村,3萬多個鄉鎮,改革的目的很明確,一是鄉鎮提供農村社區公共服務,費用由公共財政承擔;二是真正讓農民實現基層自治。可以預見,基本完成鄉鎮機構改革,將保障農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和社區公共服務。

  ——著眼于加強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決定》提出力爭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任務,加快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確保2010年底完成大中型和重點小型水庫除險加固任務,確保“十一五”期末基本實現鄉鎮通油(水泥)路,進而普遍實現行政村通油(水泥)路的目標。這將大大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為現代農業和農村進一步發展奠定重要物質基礎。

  ——著眼于建立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決定》提出加強農業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創新管理體制,提高人員素質。其中,力爭三年內在全國普遍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品質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逐步建立村級服務站點的目標,將為農民提供覆蓋全程、綜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會化服務體系。

  4個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的時間表,顯示了國家在加強農業基礎、增加農民收入、保障農民權益、促進農村和諧方面的決心,將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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