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6月8日電 據此間《福建日報》8日報道,今年7月,約30位臺灣法官、檢察官將與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一場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重點開展兩岸有關實務操作的經驗交流和意見交換。
對此,多年來推動兩岸法律事務交流的臺灣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理事長廖正豪表示,未來海峽兩岸在司法領域的交流與合作,除了常規性的理論研究探討之外,更要側重於法律實務。
廖正豪先生6月5日在福建漳州受聘為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涉臺事務顧問。今年4月,他曾率“臺灣人士認識大陸司法環境研習參訪團”到漳州,與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座談交流,並旁聽了該院涉臺案件審判庭對一起涉臺買賣合同糾紛案的庭審過程。
他說,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不但在大陸率先成立了涉臺審判的專門機構,而且對涉臺案件審判不斷摸索,取得了不俗的成績。受聘顧問後,一定會盡心盡力促進大陸涉臺司法工作的前進。
“兩岸直接三通實現後,兩岸同胞往來更加密切,如何更有效地幫助兩岸同胞是律師之間一個很有價值的討論課題。”有著10年律師從業資力的廖正豪表示,鼓勵臺灣律師參加大陸司法考試取得執業資格,以便服務兩岸民眾,兩岸司法交流合作大有可為。
據他透露,“海峽兩岸法學交流論壇”繼2006年11月在北京舉辦首屆後,今年下半年將在臺北舉行,重點討論“在臺大陸同胞相關權益保護”問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