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走原單位核心技術侵犯商業秘密 辭職博士獲刑

時間:2010-04-28 14:45   來源:四川線上

  高新法院智慧財產權庭成立兩年,僅受理4起侵犯商業秘密案。

  成都市中院知識案件庭設立10多年,受理此類案件也不過20多起,其中還包括一些調解和撤訴的。

  高新法院智慧財產權庭庭長楊芬昨日說,商業秘密洩露現象非常普遍,令她困惑的是:為何相關的案件卻少之又少?

  直到一次座談會上,多家企業老總才吐露心聲:之所以不願起訴,是怕秘密再度洩露。

  對此,楊芬建議保護商業秘密要“量體裁衣”,切勿“一根筋”。

  高新區智慧財產權局副局長張敏也建議企業老總們遇事多諮詢法律專家,有針對性地保守商業秘密。

  博士跳槽盜走商業秘密獲刑

  張翔(化名)是某名牌大學博士研究生,曾在成都一家名為“飛博創”的公司工作,1年後辭職離開。同時還帶走了原公司的核心技術資料。

  一個偶然機會,張翔結識了生意人李群(化名)。

  李群出資200萬註冊了“光玉公司”,張翔以技術入股。公司成立後生產的產品不是別的,正是張翔原單位研發的GBIC模組。

  光玉公司從創立到生產僅1年,就向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銷售2萬餘塊GBIC模組,銷售額達1000余萬元,“飛博創”發現核心技術遭洩露,經營額大幅下滑,立即報了案。

  經法院多方查證,最終證明張翔、李群二人犯侵犯商業秘密罪,並核定飛博創公司因此損失130余萬元,分別判處張翔、李群二人有期徒刑1年6個月、1年3個月,各處罰金10萬元。

  楊芬說,此案例是一起非常典型的侵犯商業秘密案件,審結于2004年,也是高新法院至今為止審理的唯一一起侵犯商業秘密的刑事案件。

  企業怕泄密不願去法院起訴

  楊芬說,商業秘密非常脆弱,競爭對手的反向解密、員工不忠誠等原因都可能泄密。

  因此現實中,商業秘密洩露現象極為普遍。“如何保守商業秘密”更成為企業老總們的心病。

  對於“商業秘密洩露案件少之又少”的現象,楊芬感到很困惑。

  前幾日高新法院舉行了智慧財產權座談會。多家企業表示,遭遇泄密後之所以不願訴訟,主要是怕再度泄密。

  “其實法院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案件非常謹慎,立案前,法官、書記員等都會和當事人簽保密協議。”楊芬建議,企業不要顧慮太多,最好還是運用法律維權。

  商業秘密保護建議切勿“一根筋”

  “企業應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量體裁衣地設計保護方式。”楊芬說,對一些容易被競爭對手通過“反向工程”解密的技術方案,就不宜採取商業秘密的保護方式,而應申請專利。

  對一些不易被對手解密且不適宜以專利公開方式保護的技術,比如可口可樂的配方,就可以一直以商業秘密的方式進行保護。

  有的企業不考慮具體情況,“一根筋”地採用商業秘密的方式進行保護,往往事倍功半。

  另外,企業老總也不能太過於信賴公司制定的保密協議以及保密合同,因為員工經常會利用法規、制度的空當或心懷僥倖去泄密,企業還要加強監督,經常進行保密檢查。

  中小企業泄密最多遇事應多諮詢專家

  商業秘密洩露,已成為企業老總們的“心病”。

  高新區智慧財產權局副局長張敏介紹,高新區目前有各類企業3000多家,其中擁有一定規模的就有300家以上,幾乎每家企業都涉及商業秘密保護。

  “現狀是,中小企業遭受商業秘密洩露最多。”張敏建議,企業應“有的放矢”地保守商業秘密,尤其是中小企業,遇事應多諮詢法官、法學專家等專業人士,對商業秘密有針對性地保護。

  另外,制定保密制度也要多諮詢專家等,確保每個條例都能有效約束員工,而非空頭文件。高新法記者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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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馬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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