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競選旗幟滿天飛的景況將一去不返。(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台灣網8月28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每逢選舉旗海飄揚的景象,在臺北市將不復見!臺北市議會27日“三讀”通過修訂《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內容,往後競選旗幟、布條均不得設置於道路、橋梁、公園等開放公共空間;新規定29日起正式實施,創下全臺首例。
全臺首例 連柯贊同
臺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及柯文哲陣營,昨天對此措施均表贊同。依照原先規定,北市在法定競選活動期間,競選旗幟及布條廣告可免經申請,設置在公園、大型幹道安全島綠地、人行路橋與跨河橋梁等167處指定公共空間。候選人常在旗幟大小與數量上相互較勁,拼曝光也拼氣勢,成為過去臺灣選舉的特殊文化,卻也屢遭人詬病破壞市容,更引發環保與交通問題。
臺北市民政局長黃呂錦茹說,因應環保的世界潮流,且維護市容景觀與行車安全,先前有31位市議員共同提案,建議修訂《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將原第7條同意插設競選旗幟及布條的相關規定全部刪除。
民政局也于上月17日邀集國民黨、民進黨、臺聯黨、親民黨及新黨5大政黨,討論“修法”意見,各政黨皆表示沒有意見,該法令刪除獲大多數議員認同,並經市議會各政黨協商後取得共識,于昨天“三讀”通過後隨即公告,29日起將正式實施,成為年底選舉的新規定。
黃呂錦茹說,臺北市長、市議員及里長候選人只能在政黨黨部、辦公室、競選總部、私人處所或宣傳車上懸挂旗幟或布條;若有違規設置旗幟或布條者,將由所屬主管機關開罰並拆除。
市民叫好:文明政策
“終於有文明的政策了!”臺北中山區居民張小姐說,以前每逢選舉四處旗海林立,相當俗氣,讓人看了心情很差。她還曾經被強風吹倒的旗幟絆倒。現在推行不插旗政策,改變街頭旗海亂象,臺北才稱得上是國際大都市。(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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