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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提區長改機要任命 國民黨批“綁樁”企圖明顯

2017年01月17日 09:16:11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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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1月17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道,民進黨“立委”羅致政、陳其邁、陳亭妃等人提出“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區長“由市長以機要人員方式或依法任用”,引發討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1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強調堅決反對此一修正案,並痛批“綁樁”企圖明顯,嚴重破壞文官體制、打擊公務員士氣。

  據報道,國民黨“立法院”黨團16日上午召開“區長變綁樁工具人,踐踏文官何時休?”記者會,首席副書記長王育敏指出,蔡英文執政8個月以來輕忽經濟民生,卻不斷想辦法分官打賞,擺平黨內派系需索。才搞完臺當局三級機關領導與外事部門人員的“政務任用”,現在又想將“六都”高達152名文官派任的區長改為可“機要任用”,酬庸兼綁樁,不惜大肆破壞文官體制,令人痛心。

  另一方面,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召開記者會指出,依現行法律規定,各區長由市長官派,禁止機要任用,必須是常任文官才能擔任區長。民進黨提案“修法”,要將官派區長全改為可機要任用,也就是未來不必具備文官身份,也有資格被市長欽點出任區長。

  他強調,這樣的“修法”構想“吃相難看”,明顯是“綁樁”,完全不顧公務員正常升遷機會,不利常任文官制度發展,嚴重打擊基層地方文官士氣。區級單位業務多屬於較貼近百姓生活的切身事務,改革重點理應著重在提升行政效率與講求政策一貫性,“機要任用的區長難道會比常任文官更懂得依法行政與行政運作?”

  胡文琦進一步說,“行政院院會”去年(2016年)才通過“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明訂臺當局政務三級機關領導得改為政務或常務任用,表面理由是為了引進外部專業人才,實際上只為安排自己人佔缺。他說,都是“選舉、選舉、再選舉”思考,連區長也不放過。(台灣網 盧佳靜)

[責任編輯: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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