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4月1日報道 境外媒體稱,臺“太陽花學運”頭目3月31日被判無罪,調查結果顯示有高達四成的民眾不認同臺北地院的無罪判決。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3月31日報道,2014年臺當局立法機構因審查兩岸服貿協議出現爭議而引爆“太陽花學運”,臺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多罪起訴“學運”領袖、現任“時代力量”籍民意代表黃國昌,以及“學運”主要人物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臺北地院審理兩年,今年3月31日審結,地院合議庭法官作出一審無罪判決。無罪理由主要是,被告們辯解發動運動是行使民眾不服從以及抵抗權。
報道稱,臺北檢察官此前指控22人涉犯煽惑他人犯罪、煽惑無故侵入建築物罪、妨害公務、侮辱公署以及違反集遊法罪。
另據中時電子報4月1日報道,“太陽花學運”佔領臺當局立法機構一案,臺北地院31日審結,將被訴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等罪名的民意代表黃國昌、“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判決無罪。根據旺旺中時民調公司所做“太陽花判無罪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有高達四成的民眾不認同臺北地院的無罪判決,僅28.7%表示認同。
“3·18太陽花學運”,黃國昌等22人全部無罪。(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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