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嚴倬雲。(圖片取自臺媒)
台灣網6月6日訊 民進黨當局追查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黨產,“婦聯會”成為標的之一。據臺媒報道,臺當局“內政部”十四次發函“婦聯會”,要求提供勞軍捐數據都鎩羽而歸後,“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遭撤換幾已成定局。“內政部”更規劃撤換辜嚴倬雲後,限期三個月內開會重選主委,並沙盤推演多套劇本。但無論何種狀況,除非“婦聯會”提供數據,否則都難逃被廢止立案許可的命運。
據報道,“婦聯會”上月十九日回函“內政部”仍以年代久遠為由,未說明勞軍捐具體細節。“內政部民政司”原擬發出撤免辜嚴倬雲的行政處分,但“內政部長”葉俊榮指示端午節前暫停處分,方向改為再請“婦聯會”提供數據釋出善意,後續如婦聯會仍不配合,就依“人民團體法”直接撤免辜嚴倬雲,並於三個月內改選,同時須提供勞軍捐數據。
臺當局“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日前也透露,如婦聯會“抵死不從”,確實可能在年底前撤銷團體登記。據報道,“內政部”已針對撤免主委辜嚴倬雲後“婦聯會”可能的動作進行沙盤推演,評估“婦聯會”最可能採取不召開會員大會、也不提供數據,屆時“內政部”將廢止立案許可,請“婦聯會”辦理解散。
“內政部”還盤算雖可依“人團法”指定一名“常務委員”召開會員大會,但“婦聯會”內目前沒有和“內政部”友好的“常務委員”,實務上不可行。另外兩個狀況則是,“婦聯會”召開會員大會選出辜嚴倬雲或其他人為主委,但不提供數據。雖屆期已更新,但因妨害公益的狀態未解除都可廢止立案許可,請“婦聯會”辦理解散。
“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則說,目的不是為了處分,而是希望“婦聯會”說明清楚勞軍捐流向。“婦聯會”如召開會員大會重選新主委並提供數據,這是最理想的做法,可解決爭議也避免對簿公堂。(台灣網 盧佳靜)
【擴展資料】
勞軍捐:臺灣戒嚴時期,臺灣當局于臺灣地區實施的相當特殊附加稅捐,徵收期間從1955年-1989年。其徵收方式,1955年-1981年,每進口1美金的貨物,就必須繳交新台幣五角的勞軍捐,1981年-1987年5月每進口1元美金的外國貨品,則須繳交3角台幣,1987年6月-1989年,則下降至新台幣2毛。因為是附加捐,1970年代之後,臺灣許多商品都會將附加捐反應在成本上,並直接向消費者徵收。例如于戲院電影票根上,會印上全票X元,外含附加勞軍捐X元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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