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當局15日“拍板”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擬成立倡導項目小組。
“行政院長”江宜樺當天率各“部會”負責人,向臺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報告“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修正內容,重點包括法規鬆綁、長期效益等。
馬英九表示完全支援該規劃方案,希望按照既定時程,在12月底前由“行政院會”通過。他責成成立“倡導項目小組”,在完成相關法案修正前,務必要針對臺灣各界做通盤完整的溝通倡導。
據悉,“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將於今年底送“立法院”,希望明年第一會期通過。
此次規劃中,示範創新重點除原有智慧物流、國際健康、農業加值,新增金融服務與教育創新,期望吸引新產業、專業人士進駐。
示範區的區位除已劃設的自由貿易港區“6海1空”及屏東農業生技園區,民間企業及地方政府也可申設。
該規劃推動的策略重點,首先是“促進人員、商品與資金自由流動”,主要是放寬或擴大外籍專業或商務人士來臺工作或居留相關規定,也鬆綁大陸人士來臺商務活動或居留限制。但人力不涉及藍領外勞。
其次是“開放市場接軌國際”,包含放寬外籍白領專業人士提供服務的限制,得以委任或承攬型態提供服務,鬆綁會計師、律師及建築師在專業服務上的組織型態投資限制,個人及法人都可來臺設法人組織。
再者是“因應國際租稅競爭”,境外貨主,包含大陸及港澳在示範區內從事貨物儲存或簡易加工,外銷貨物金額100%,內銷10%免征營所稅;鼓勵外籍專業人士來臺工作,外籍專業人士免申報最低稅負制的境外來源所得,且前3年薪資以半數課稅。
其他還包括推動跨境產業合作、提供便捷土地取得、建置優質營運環境、並行雙軌示範機制等內容。(記者 葉小剛 董會峰)
[ 責任編輯:張曉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