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7日訊 綜合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監察院”6日表示,經調查發現,截至2015年底,臺當局及各縣市累計債務餘額高達6兆220億元(新台幣,下同),目前臺當局累積債務5兆余元須花87.9年才能還清,促請“行政院”重視並確實檢討。
臺“監察院”表示,臺灣逐年產生預算赤字,導致公共債務金額逐漸增加,不僅當局舉債瀕臨法定上限,各縣市更是財政收支長期失調,債務負擔沉重。
臺“監察院”調查發現,截至2015年底,臺當局及各縣市累計債務餘額高達6兆220億元,當局2016年度預估收支差短較2015年度擴大至1536億元。在不增加舉債、不考慮利息前提下,以2001年度至2015年度還款進度推估,目前當局所累積的5兆2769億元債務約需87.9年才能還清,且尚不包括17兆7400余億元的潛藏負債。
至於各縣市財政部分,“監委”表示,各縣市財政普遍存在自有財源比率過低,過度仰賴當局補助收入挹注情形。以2015年各縣市公共債務未償餘額計算平均每位市(縣)民負擔債務,“直轄市”部分以高雄市平均每位市民負債9.16萬元最高,縣(市)以苗栗縣平均每位民眾負債6.96萬元最高。
“監委”說,部分縣市進用約聘雇人力比例極高,甚至高達5成,應杜絕寬濫聘用,以改善財政困境。
“監委”表示,縣市各項支出近年來不斷攀升,應考慮檢討各項支出的必要性(如煙火節、燈會等),避免浮濫開銷而拖垮財政。(台灣網 朱煉)
[責任編輯:朱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