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16年前臺灣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命案,士兵江國慶被判處死刑,在重新調查後,去年改判無罪。6名官員包括陳肇敏、曹嘉生、柯仲慶、何祖耀、黃瑞鵬、李植仁,其中李植仁已故,仍依法向其子女繼承之遺產為求償目標。
昨天晚間陳肇敏的太太說他出去辦事不在家,不便回應。另一位也要分攤賠償的退役軍官何祖耀,當年只是負責跑腿的小上尉,面對外界詢問,他透過友人轉達,對於昨天的最新發展,還要與律師討論,再決定如何對外說明。
對於臺防務部門的決定,軍中人權促進會會長黃媽媽(陳碧娥)認為有太多瑕疵,她說,江國慶的判決書與卷宗一路從空軍作戰司令部上呈到空軍總部、防務部門,無論是政戰或是軍法系統,中間這麼多人蓋過章,難道他們都沒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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