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8日消息 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周佔春,不慎未將毒品案檢舉人資料加上密封,致資料經律師閱卷後,流入毒犯手上,導致檢舉人生命安全受威脅。臺北地檢署7日依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將影印檢舉人卷宗、並交付被告的兩名律師李傳侯、謝思賢,移送臺灣律師懲戒委員會議處。另周佔春則被依泄密罪起訴。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北地檢署指出,李傳侯、謝思違反律師倫理案,是臺北地檢署今年第一起律師懲戒案。檢方認為,兩人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律師倫理規範第7條規定“律師應體認律師職務為公共職務,于執行職務時,應兼顧當事人合法權益及公共利益”,第20條規定“律師應協助法院維持司法尊嚴及實現司法正義,並與司法機關共負法治責任。”
臺北地檢署表示,兩人明知律師應體認執行律師職務時,應兼顧當事人合法權益及公共利益。本案檢舉人願出面檢舉毒犯,是冒著生命危險,盡公民責任,因此兩名律師應斟酌當事人權益與公共利益之輕重,但兩人顯然是回護小利,而失大利。
檢方認為,兩律師身為律師,不但未維護司法正義,反而將職務上獲悉的資訊,泄漏給犯罪者,除嚴重危害檢舉人的生命安全,也破壞檢警查緝毒犯的努力。
李傳侯獲悉此事後表示,本案因被告認罪,因此開庭前他沒有細看卷證,不知道卷內有檢舉人資料,事後研究相關法律,並沒有規定不能將檢舉人資料交給被告。對於被檢方移送懲戒,他很沉重但仍是會面對,他認為這是讓自己有說明機會,他有信心會通過考驗。
被送懲戒的李傳侯,過去也是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曾經擔任陳水扁女婿趙建銘涉及的臺開內線交易案之公訴檢察官。(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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